32. 温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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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尸房内,季寻和陈臻并肩而立,低头看着赵祥睿的尸体默默无言。

    陈臻忽而笑了:“季队,你知道吗?我刚才找人事查了查,他居然也是医科大学毕业的,是高我两届的师兄。”

    季寻问:“你们学医的,怎么都跑来干刑警了?”

    “不知道,因为情怀吧。但也是最近,我才知道赵师兄的身份,他当了十几年的卧底,大半辈子都在假扮作另一个人,缉毒警的资料不对外公开,所以这些年,赵师兄始终一个人独自对抗着冢人帮。”陈臻的眼里有泪光闪动,“我检查过他的尸体,已经被毒.品侵蚀得不成样了,在那种地方,他或许曾经抵抗过,但最终因为任务放弃了自我……这些年,赵师兄到底怎么过来的?”

    季寻沉默了一下:“你觉得,老赵的死因有疑点吗?”

    “没有,高速公路上有监控,完整地拍摄了赵师兄自杀的全过程。”

    “我是说,他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选择赴死,不觉得奇怪吗?”

    “可能吧,”陈臻耸肩,“但换做是我,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在赵师兄的家里,我们发现了他的遗书,他的确是太痛苦了,我们所有人都没办法感同身受,也自然不能埋怨他的选择。”

    季寻想到孙明天。昨天在“金毛酒吧”,孙明天亲眼目睹童其骏倒下后,发出一声惨叫,那声音既凄厉又迷茫。如果换做是他出事的话,她也会叫得这么痛苦吗?季寻没有信心。

    或许这就是孙明天的选择,她选择了相信童其骏,在当时的情境下,这是她能做出的最好选择。

    他不能埋怨她。

    从停尸房里出来,季寻回办公室看完了赵祥睿的遗书。

    “如果有人看到这封信,那就代表我已经死了。

    复职后,很多后辈来问我,那十多年到底是怎么过的,为什么可以下定这种决心。其实,最开始我真没想太多,我所有的亲人全都死于冢人帮之手,我只不过想为他们讨回公道。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清楚地感知到,我快要支撑不住了。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将我的身体变成了现在这幅样子。

    我这辈子注定治不好了,但我不后悔,也从没后悔过。”

    遗书是用公安局专用信纸写的,就放在赵祥睿房间的抽屉里,房门大开,简直是明摆着让人进来找的。也许赵祥睿生前对这碌碌的尘世仍有眷恋,希望有人能发现他最后的留言吧。

    细节上没有疑点,但死亡时间不对。同一天之内,赵祥睿、贺茨、李文絮接连死亡,未免太过巧合。

    “老大,”黄骁敲门进来,“童其骏抢救回来了,你要去看看么?”

    *

    孙明天在手术室外坐了整夜。

    前半夜,护士忽然惊慌不安地跑出来:“患者失血过多,急需输血,血库已经没有对应的血型了。你是患者的家属吧?”

    孙明天一愣,说:“不……我们不是亲生的。”童叔是B型血,而她是A型,原则上不可相溶。

    “那怎么不早说?”护士怒叫,急匆匆地跑走了。

    万幸,有好心人紧急献血,帮助童其骏度过了最危急的时刻。后半夜,孙明天一直死死盯着手术室门口亮起的红灯,眼睛发酸了才敢眨一下。

    有种说法叫做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孙明天感觉自己的右眼不停跳。她等得口干舌燥,前后去接了好几次水喝,重新坐下来后,眼睛还在跳,她不得不闭紧了双眼。

    “啪嗒。”红灯灭了。

    孙明天冲过去,差点把主治医生的口罩给扯下来:“医生,怎么样了?”

    “算是捡回一命,不过伤口太深,患者的心肺功能今后可能会受影响,还需住院观察一段时间。”

    孙明天连连道谢,医生离开后,护士推着病床走去术后观察室,孙明天追在后面跟了一路,安顿好童其骏之后,护士忽然说:“原来是你啊,我们之前在医院见过的,你是季警官的女朋友吧?”

    孙明天这才认出来,这是那天她来探望季寻,给她指路的那位护士。

    “你好。”

    “你好啊,我叫张婧雯,是这里的护士长,有问题随时找我,打电话就行。”护士露出友善的微笑,指了指墙上的座机,转身出去了。

    孙明天坐在病床边守夜。麻醉药效没过,童叔睡得很熟,脸上安详平和,没有一点痛苦。等到天亮了,他还没有要醒的征兆,孙明天去洗了把脸,打算先出去买早餐。

    病房外,季寻站在走廊上等着,见孙明天走出来,他什么也没问,晃了晃手里的车钥匙:“去哪?我送你。”

    孙明天摇头:“不用,我到楼下买点吃的。”

    “那就一起吃个早餐?”季寻似乎有事要说。

    医院旁边的街市,总是这么缤纷热闹。早餐店的木桌木椅旁,有只小狗趴在那里,没人要的,浑身的毛都稀疏了,孙明天一坐下就扑过去咬她的裤腿。

    “去!”店主伸腿驱赶,“滚远点儿!”

    小狗怯怯地往外爬了两步,又找到了更好的庇护伞——季寻的裤腿,缩着不动了。

    “让它待在这儿吧。”孙明天对店主说,“一会儿我们把它领走。”

    店主谑了一句:“这年头人人都这么好心?”摇摇头,走回厨房去了。

    由于片区接连几次谋杀案发生,生意冷清了不少,附近做小吃摊的,个个脸上愁云惨淡,盘算着什么时候也该收拾东西另谋出路,眼下这店里,只有季寻和孙明天两位客人,风扇呼啦啦地吹着,有种诡异的清凉。

    早餐是大碗装的鱼粉,孙明天要了麻辣口味,季寻不吃辣,要了番茄的。以前她就笑过季寻的喜好太过清汤寡水,很少见有男人爱吃番茄,反倒不爱重油重盐的食物。现在看来,他身材保持得这么好也是多亏了这种饮食习惯。

    吃饭时,他话很少,吃得快,吃完后就坐在那儿安静地等孙明天吃完。

    “童其骏怎么样了?”

    “还没醒,医生说算是脱离生命危险了。”孙明天用筷子挑起碗边的一根面条,夹断,低头喝汤,“童叔救了我的命,险些连他自己的命都没保住,做到这份上了,你还在怀疑他?”

    “你呢?”季寻反问。

    孙明天没说话。

    季寻看了她很久,叹息一声:“我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怀疑童其骏。最开始,我怀疑他待在你身边的动机。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不求回报,甘愿奉献的好人?有,但很少,而且他谁也不选,反而靠近了你,谁也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明天,说实话,我早就慌了。”

    孙明天抽了张纸巾,擦擦嘴巴。季寻忽然探过身来,伸出手,指尖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但他甚至能为你挡刀子,也许是我太多疑了。”

    他问:“明天,我说过了我会留在你身边,如果要你做选择,你愿意和谁一起生活?”

    孙明天脑海中的思绪明明灭灭的,熬了一宿,是真累了。

    “童叔是为了救我而重伤,现在我不可能扔下他不管。”她扔下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以后再说吧。”

    *

    小狗也是识相的生物,季寻刚才突发善心,分了它两根鸡骨头,小狗尝到了甜头,依依不舍地扒着季寻的裤腿不肯走。

    两人本该分道扬镳了,又因为小狗的留恋,僵持在原地。孙明天蹲下来,摸了摸小狗的头,脏死了。

    “要不……带它去我家?我顺便给童叔拿点换洗衣服。”

    “我送你。”

    季寻开车,一路无话。小狗是全车最活跃的那个,趴在孙明天的肩头,将她耳侧的头发全舔湿了,臭烘烘的。孙明天嫌弃:“别闹!再闹我把你扔河里去!”

    小狗听出她话语背后的那一丝柔软,舔得更欢了,对着她的耳朵汪汪叫。季寻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