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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沈暨死讯那天是四月一号,愚人节。

    姜止正忙得焦头烂额,失去大半判断能力,想当然地认为是哪个闲到发慌的人在毫无节制地开她的玩笑,就没当回事,穿好防护服,边戴乳胶手套边进了命案现场。

    远远看见林司恬手忙脚乱地拿起绿色试剂瓶往浸了血的毛毯上喷洒,她上前阻止:“动物纤维成品你用专门清洁金属的三号试剂?”

    林司恬反应过来,第一时间替自己狡辩了句:“这现场太瘆人,全是血,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我脑子都快乱成钢丝球。”

    见姜止没有责备她的意思,说话的底气足了些,“师父,你说这凶手和这家主人什么仇什么怨,非得把人砍成筛子?”

    “你见过死者?”

    “那倒没有,不过我有个认识的人在警局,听他说的。”

    姜止没搭腔,“这里交给我,你去厨房。”

    林司恬喜闻乐见,连跑带跳进了厨房,不到五秒,像阵风似的,捂着嘴跑出公寓,隔着大老远都能听见她干呕的声音。

    姜止过去一看,水槽里放着一大块发黄的腐肉,应该是解冻后没来得及烹煮的猪肉。

    这就受不住了?

    还是年轻,都没有经受过巨人观和成堆蛆虫的拷打。

    公司有规定,每次接到清洁的活儿,委派出的员工必须得单独完成任务或者以老师带徒弟的形式两两搭配,工程量大的时候,才会需要三至四人的小团体齐齐上阵。

    今天这趟是姜止,姜止徒弟林司恬和老高三人,老高负责装运和开车,就没进现场,也因他没进现场,七个小时的工程被林司恬时不时的帮倒忙行径拖成八个半小时。

    结束是晚上十一点。

    这趟业务在海城,朝东开二十公里有一片沙滩,一到晚上,被烧烤摊占去大半,三人饿得饥肠辘辘,随便找了个摊位坐下。

    林司恬去了趟卫生间,回来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怎么不换衣服?”

    姜止和老高身上还是下午穿在防护服里的那套。

    “有异味?”

    姜止抬起胳膊,鼻子贴住T恤衫微微耸动,老高学她深深浅浅地嗅了两口,回答也是如出一辙:“我怎么没闻出来?”

    出入形形色色的命案现场多年,再刺激鼻腔的味道都闻过,嗅觉早就失灵大半,加上他们被分到的位置恰好迎风,风里全是呛喉咙的烧烤味,林司恬说的腐烂血腥味被冲得几不可查。

    “没味也该换啊,我妈说了,命案现场不吉利,清理结束后必须得把自己也清理了,换衣服就相当于除晦气。”

    姜止看了眼林司恬身上的碎花裙,“这世界上每天最不缺的就是出生和死亡的人,死一个就是晦气的话,地球早成地府了。”

    说得还挺有道理,林司恬被堵到哑口无言,后来那五分钟,她回想了下和姜止几次言语上的交锋,通通以她落败告终,也不知道这嘴皮子功夫去哪进修过。

    察觉到她的打量,姜止眼一横,“看我干什么?”

    林司恬当然不敢说实话,“看你长得漂亮。”

    接下来的这句倒是真的:“师父是我见过长得最漂亮的素人。”

    偏病态的冷白皮,隔着一段距离去看,有种弱柳扶风的娇柔和文艺片自带的氛围感,很适合站在大荧幕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穿着臃肿的防护服出入各个遍布污秽、臭气熏天的命案现场。

    林司恬在心里感慨了句“暴殄天物”,“师父你要是进了娱乐圈,铁定会遭人羡慕嫉妒恨,说你是祖师爷天生赏饭吃。”

    姜止大大方方应下这句夸赞,“谢谢。”

    林司恬回忆了下她的年纪,当流量明星是有点晚,走实力路线倒不是没可能,“把工作辞了,进娱乐圈怎么样?”

    姜止敬谢不敏,“不怎么样,我黑料太多,随便一个拎出来都够我在热搜文娱榜上挂个三天三夜了。”

    林司恬瞬间来了兴趣,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姜止把她脑袋推回去,换了个坐姿,手撑住下巴,嚼着羊肉串的同时带出一句:“我十二岁,就开始家暴我爸了。”

    并非谈及苦难时的自嘲口吻,也不含任何凌驾父权之上的洋洋得意,她说这句话时平静极了,阐述客观存在一般的语调,唯一和程式化的Siri有所区别的是,她往里掺进了微弱的惫懒。

    林司恬稍愣,敛神后又问:“就算不去当艺人,为什么非得要干这工作?”

    姜止不着急回答,反问:“你又为什么要干这份工作?”

    在她看来,比起没日没夜地干这种脏活累活,林司恬更适合待在有空调的办公室当个文员。

    林司恬一脸难为情,“我投了十来份和专业有关的工作,公务员也去考过了,不过最后肯接收我的只有这工作。”

    其实按她的能力,熬不过三个月试用期,碍于公司实在缺人,领导只能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签下,背地里一直等着能招到新人好把她替换。

    林司恬把话题拐回去,“你呢师父?”

    “能为什么,钱多呗。”

    “也就钱多了。”

    忙起来有上顿没下顿,三天两天在血水里捡皮肤组织,最让林司恬不满的还得是公司24小时待命的规矩。

    老高不以为然,“公司这规矩合理,不是有句话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来,没人能算得准自己哪天会死,我们自然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活干。”

    提起意外,姜止顺嘴说了句:“今天下午还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老公出意外了,让我去认领尸体……现在的人怎么回事,越活越没人样,愚人节的玩笑倒是越开越大。”

    老高瞅着她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想说万一是真的呢,转念又觉这话不适合说,听上去有点像在诅咒人。

    林司恬的关注点有些偏,“师父结婚了?”

    她看向她的手,光秃秃的,没戴戒指。

    老高揶揄道:“她啊,虽然没领证,但该做的事,包括买婚房、办婚礼这些都做了,也算英年早婚。”

    姜止抢过话头,“十九岁在一起,二十岁心血来潮去拍了组婚纱照,到现在也算熬过七年之痒。”

    林司恬嗅到八卦的气息,两眼放光,“是初恋吗?”

    老板娘端来一份碳烤茄子,姜止夹了一筷子,口腔瞬间被蒜末占据,味道重得让她皱起眉,摇头的同时,拾起一串鸡翅,试图用孜然压下蒜味。

    林司恬见她空杯了,替她倒满可乐,继续打听消息:“你喜欢姐夫什么?”

    姜止说:“长得帅,身材好,有钱却又没那么有钱。”

    不管有没有钱,男人本性都顽劣,有钱学坏得更快,没钱只剩下寒碜的坏,那还不如找个有点钱的当伴侣,两个人不至于把感情折损在每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斤斤计较上。

    一般来说,放在最后用重音强调的才是重点,林司恬对这回答不太满意,她没谈过恋爱,对爱还停留在美好的幻想阶段,哪怕是俗套的罗曼蒂克和纵情于声色犬马中行一时的激情,也远远胜过揉杂进鸡飞狗跳的现实。

    林司恬露出失望的神色,“你说的这些全是表象。”

    “你真肤浅”的潜台词呼之欲出。

    “爱”这个命题向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姜止对她的点评不置可否,隔了两秒,不紧不慢地补充上一句有内涵的:“跟他在一起,我有安全感。”

    夜晚海边的风比白天大,从翻涌的浪潮上掠过,带来腥咸的湿气,扑在皮肤上,黏黏糊糊,太不舒服。

    姜止的低马尾束得松散,两侧有碎发垂落,来回刮擦着脸颊,她一身颓感,懒得理会,实在烦了,才解下皮筋,结果一时没收住力,把皮筋崩断了。

    “你们谁带笔了?”她问。

    林司恬是短发,从不带皮筋。

    林司恬眼疾手快地递过去一支圆珠笔,一端黏着立体小熊,少女心满满。

    姜止犹豫了下,“没别的了?”

    “没了,”林司恬好奇地问,“这支不行吗?”

    “我拿来挽头发的,要是给你的爱笔沾上一层发油就不好了。”

    姜止发质好,出油少,看着蓬松柔软,掩盖了她忙到快三天没洗头的事实。

    林司恬当她往夸张了说,大方地挥了挥手,“泡进油水里也没事,拿去使劲造吧。”

    姜止用笑容表示感谢,利落地给自己挽好发,忽然瞥见不远处一对互相依偎着的夫妻,男人在T恤外裹了件衬衣,纽扣敞着,下摆微晃,带出几分慵懒。

    这一套要是穿在沈暨身上,会更好看,即便和他的气质完全不搭。

    这个念头出现时,姜止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有半个月没见过沈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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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包三餐,到外地出差有额外餐补,所以这顿烧烤直接走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