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你长得好像我亡夫》全本免费阅读

    季明棠从知竹院回来之后,很快天上便飘起了雪花。大雪纷纷扬扬,一直到天黑时才止歇。

    第二日一大早,白芷便开始洒扫庭院。

    狸奴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它似乎把扫帚当做了逗猫的什物,上蹿下跳玩得不亦乐乎。等到几个小爪子上都沾满了脏污的雪水,又跳到屋内的书案上,将原本干净的绢纸也踩得汁水淋漓。

    季明棠佯装恼怒,想要轻轻呵斥猫儿几句,却倏忽意识到,自己还未给它起个名字。

    这一上午,她便绞尽脑汁地坐在桌案前,翻阅了好几本古籍,希望能给狸奴取个朗朗上口的好名字。

    白芷端着午膳走进房门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自家小姐枯坐许久,双目无神的模样。

    季明棠一边翻书,一边同白芷商议道:“瑞雪这名字会不会太过流俗?可若是取拏云为名,又有几分绕口……”

    白芷哭笑不得,她虽然识字,但毕竟书读的不多,只得提议道:“隔壁的李郎君不是正在苦读吗?小姐何妨问问他的意见。”

    季明棠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自己陷入纠结的时候,不妨听听饱学之士的建议。

    可惜今日隔壁房中无人,季明棠等到天色擦黑,终于听到了院门敞开的轧轧之声。

    她迫不及待地走出小院,却在看到宋珩时脚下一顿。

    穿惯了清淡颜色的人,今日换了一身宝蓝色团鹤纹的圆领袍衫,头发被白玉冠高高束起。满地银霜在月色下微微反光,衬得青年更加长身玉立。

    从怔愣中回过神来,季明棠略带迟疑地问道:“李郎君,不知你现在可有闲暇……”

    难得见隔壁郎君如此打扮,莫非今日他有要事在身?

    宋珩眉头一跳,似有些诧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季娘子寻我可是有事?”

    季明棠冲他展颜一笑,“也不是什么要紧事,只是我院中的狸奴还没有名字,想请郎君帮忙拿个主意。”

    玉梅苑中的积雪早已被打扫干净,只有梅树梢头还存着一层薄薄的残雪。此时狸奴正趴在树上,一身长长的绒毛和雪色混在一处,几乎叫人分辨不清。

    季明棠拍了拍手,狸奴仿佛通人性似的,轻盈地从树上跳下来,先拿尾巴扫了扫女郎的裙裾,又扭着身子去蹭青年的皮靴。

    雨露均沾,并不放过任何一人。

    季明棠把猫儿抱到给它做的小窝上。宋珩跟在她身后,也一同进了内室。

    这是一间不大的书房,布置简洁,桌案上杂陈着笔墨纸砚。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便是角落里放着些香瓶与香盘,一看就是制香所用的什物。

    宋珩之前闻到的淡淡甜香又涌了上来,香气缕缕,仿佛要弥漫进他的四肢百骸。

    他不着痕迹地将头侧向屋门处,一如昨日在大冷天开窗透气那样,丝丝寒风打着旋儿从门缝溜进,总算散尽了鼻尖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不知道季二娘身上熏的是什么香。从前在崇文馆读书时,同窗中不乏有喜欢燃香熏衣者,但是那些味道都不曾让他如此心绪烦乱……

    青年以为自己足够隐蔽,却不想他的动作已经被季明棠尽收眼底。

    她许久未曾主动款待过客人,心底本就不够坦然,还当是自己哪里有不周之处,这才让李家郎君甚少朝她这里投来一眼。

    女郎乌黑的眼珠转了转,想起读书人最爱风雅的种种传闻,伸手从镜箱中找出来一套点茶的器具。

    这是当初阿姐来看她时留在房里的东西。因为懒于招待旁人,季明棠愿以为它永远都不会派上用场,未曾想今天竟然能让它得见天日。

    虽然自患病后,她便没再练过点茶之法,但是好在之前学的那些技艺都还印在脑子里。

    她垂下眸子,认真地用茶筅击拂茶汤,待到茶汤的颜色逐渐鲜白,茶末亦咬盏不散时,这才开口道:“李郎君,我已经给狸奴想了几个名字,还请你从中斟酌一二——”

    “第一个名字是瑞雪,取自瑞雪兆丰年的寓意;还有拏云这个名字,其意高远,出自前朝的诗‘少年心事当拏云,谁念幽寒坐呜呃’[1]……”

    她的声音轻而柔,宋珩一边垂耳倾听,一边在心里忖道,都是些有典故出处的名字,想来季家二娘的父亲是永宁三年的进士,她自然也出落得才气逼人。

    谁知季明棠话音刚落,就有些赧然似的,清了清嗓子复又说道:“还有一个最后名字,狸奴的一身毛色像极了端午时吃的白团[2],只是此物终究是民间吃食,恐怕难登大雅之堂……”

    宋珩微怔,从古籍典故到街头小吃,转变之大,再次让他意识到自己对这位新过门的妻子,当真称不上多么了解。

    他平复下翻涌的思绪,温言开口道:“季娘子起的都是些寓意极佳的名字。只是何不让狸奴抓周、自己选择名字呢?”

    季明棠一听,好看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

    她先前怎么没想到这样的法子!

    修长的手指随意从案角拿过一摞绢纸,纸上恰是她先前誊抄过的佛经。

    季明棠将纸翻至背面,一气呵成地写下了所有备选的名字,落笔后却望着显眼的几个大字皱了皱眉头。

    她的字写得……着实不怎么样。

    同样是父亲亲自教导,阿姐写得一手娟秀的簪花小楷,自己的字迹却在狂放中透着一丝潦草。

    “我的字写得不好,让李郎君见笑了。”

    宋珩细细瞧了一眼她的字,忽地出声道:“书之一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3]。季娘子的字虽然形质不足,神韵却挺劲有力。”

    季明棠面上一热,从小到大,还从没有人这么夸过她的字迹。没想到李郎君看起来最是如玉君子的一个人,如今却信誓旦旦地说她的狗爬字气韵尽现。

    不过被这样一打岔,她索性不再纠结字写得如何,直接将几个制成的小纸团扔到地上,又把狸奴从小窝里抱了起来。或许是猫儿天性使然,它很快便用爪子挑中了一个纸团,拨到一旁玩弄起来。

    女郎凑上前去,拿过纸团打开一瞧,发现狸奴给自己挑的名字正是“白团”二字。

    她伸出手挠了挠猫儿的下巴,笑着开口:“枉我在典籍中挑了那么久,结果你还是最喜欢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