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原豆
    唐乐与曹钧在村里还算是比较有威望的人,获救第四天傍晚时分,两人一起带丁一去村子逛了一圈。村子不大,一共两百来户人家,村民不到千人,砖瓦结构的民居全都集中在村北很小一块区域,村南是一片上万亩的农田,种植的绝大多数都是原豆。


    学堂在村落东南角,先经过的豆田正是唐乐家的。原豆是令丁一比看到棕毛狼更加感到不可思议的东西。因为丁一很熟悉这种豆,过了百万年,这可恶的东西居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公元二零三一年,一项农业发明震惊了世界,也改变了全球农作物种植结构。当年,号称豆龙评的转基因大豆试种成功,这种豆几乎没有缺陷,某些特点还推动了太空事业的发展。


    高产、高蛋白、高病虫害抵抗力、超长存储期、超高基因稳定性、超低转基因副作用!当年的每粒成熟大豆脱水后,几乎都是标准的圆形,单粒均重一克,误差小于百分之三,用这种大豆蛋白添加其他营养物质加工的能量棒在一夜之间取代了所有压缩饼干,这种大豆也成为了丁一最痛恨的农作物——因为穷,一日三餐吃得最多的就是这玩意加工成的蛋白棒!


    好在这个世界里,人不吃大豆,也就是唐乐所说的原豆。丁一看着成片开始枯萎成熟的豆田,植株还是要比当年的大豆大上百分之二十左右,随意剥开一个豆荚,里面居然有七粒豆子,在自己的印象中,一般只有三四颗而已,但豆子的大小几乎与百万年前一模一样。


    见唐乐似乎有些不太开心,丁一还以为自己浪费了他家七颗豆子,让这个一米九的壮汉有些伤心,没想到唐乐却介绍起来:“不知道你们家乡的豆子收成怎么样,一荚七粒豆子几乎就是白干了。”


    丁一伸出三根手指,又指了指豆荚,有些好奇地问道:“最多,几粒?”。看来豆子还是进化了,不是大小,而是多少。


    “十粒。”


    “哦。”丁一点了点头,进化得还挺多。那也自然,动物的体型都增长五到十倍了。


    之后走入村中时,丁一发现,原豆作用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在这里,原豆就是钱!横贯村中的小道上有三四间店铺,丁一见所有交易的货物都用豆子结算,一粒豆被称作一文,一斤猪肉四百文,一斤大米约两百文。


    除了豆子,一路上见到的家畜也不少,鸡、狗、猪、羊、牛等都有,虽然也变大了,但没狼变得那么夸张,丁一估计也就大个两到四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养后无需再拼命进化的原因造成的。路上有人牵过一头足有河马大小的牛,还是让丁一吓得腿有些发软。


    丁一再次确认,人应该是变化最小的,村中成年男子的身高大多在一米八到两米之间,女子的身高约一米七到一米八五左右,刘妈的身高绝对属于正常范围,只是体重略微,算了,体重确实超蛮多的。


    丁一的目光大多去搜寻那些妙龄少女,当然,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缓解一下醉氧带来的头疼,只可惜从村头走到村尾,头越来越疼。


    但有一点似乎能确定了,新世界的人类成熟期可能晚一些,寿命普遍长一些,因为好多身高超过一米的小孩还穿着开裆裤;看上去年逾五旬的曹钧一路上将了好几个晒太阳的老人称呼为爷爷奶奶,还碰到了唐乐的太爷爷。


    从村东南的学堂走到村西尽头最多也就三四百米而已,村西隔了一小片农田,一道高达二十多米、一眼望不到头的篱笆让丁一有些咋舌。


    可能是见丁一的目光留在了篱笆上,曹钧启发性地说道:“你没见过这个?看来你真是从西昆仑来的,只有那里不需要提防兽潮。”


    丁一摇了摇头,表示不清楚。


    曹钧有些感慨地说道:“篱笆是用杨树、柳树的枝干作为骨架,采沙漠棘柳的枝条编的,这一圈长四十里,围起来的地方就是燕国最小的县:漠东县。要不是这里适合种原豆,没人愿意待在这鬼地方。”


    “是啊,时间又快到了,希望这次别再死人了。”唐乐也有点忧心地说道。


    丁一并不清楚他们在讲些什么,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走动已经接近了体能的极限,卫星上的那片绿洲显然就是篱笆内的榆林县了,如果没有这圈篱笆,这么弱小的人类确实抵挡不住狼群的袭击,丁一似乎又明白了两人所说的意思。


    乡村游览后的第二天,丁一正式上学了。学堂原有学生二十七人,分成三个班,大班、小班、“舞蹈班”。


    大班十二人,主要讲的是语文、历史、政治、化学、物理、玄学和数学,教材是四书五经,各种算经,其他一大堆不知名的古文,丁一最想听也最想喷的是神皇新元史,这些全都由博学的曹夫子教授,曹夫子并不分科,讲到哪里是哪里,那些课程都是丁一替他归纳的;苏丹小说网


    小班十五人,课程差不多,教材都是启蒙版,曹钧和唐乐轮流忽悠;


    舞蹈班其实是武术班,算是兴趣课,一共十四人,因为那些小家伙打得都软绵绵的,所以丁一取名为“舞蹈”班。


    “上课不许傻笑!”唐乐指着丁一的鼻子骂道。


    刚才唐乐讲到神皇搬来无数巨石,垒成环山保护神州的故事,那种笃信不疑、无限崇拜的神态让丁一忍不住就想笑,但现在对方指着自己的鼻子,只能迅速收起笑容,识趣地点了点头,因为那货会动手打人!


    这是丁一第二天听课,第一天在大班听大学中庸时打瞌睡,听九章算术时乱插嘴,听神皇史时无故发笑,被曹夫子一脚踢到小班。


    下午在小班听课,短短两个小时就挨了唐乐两回打,一回是因为不愿背三字经,头上挨了一下;第二回是毛笔当铅笔拿,教了半天没教会,气得唐乐又动粗,不留情面地在屁股上赏了两脚,乐得那些八岁到十二岁的小屁孩像是在过圣诞节。


    “我特么连水笔都不怎么用了,还写毛笔?你要整死老子啊?”丁一也只能在肚子里骂骂,现在毫无还手之力,对方只是怒其不争的好意,自己还能怎么办呢?


    上课第三天,丁一写了张纸条,表示愿意痛改前非,总算回到了大班,因为小班那些东西实在是太幼稚,丁一还是很想了解一下新世界新秩序的,特别是曹夫子的历史课的确很吸引人的。唯一有点不好的是,大班的学生要留下来打扫学堂。


    书院名为清平,面积不小,收入很少,的确是够清贫的,来上学的一般都是村里相对有钱的人家,但无论贫富,超过十六岁的学子打扫学堂是清平书院传承百年的传统。


    适龄的原本是四个,加上丁一变成了五个,作为班长的朱欣有着极强的领导能力,之前将工作一分为四:扫课堂、翻板凳、清院子、洗茅厕,他自己永远只干第一项,另外三个孩子轮流做其他三项。


    丁一加入之后,朱欣决定让分工更加公平一些,工作仍是四项,再加一项轮休,由他依次报出工作内容,其他四人申请,谁先应下来,谁就干他报的工作,如果五息没人抢,那就由他这个班长来干。


    丁一虽然没什么力气,但也不想坏了书院百年的规矩,点头答应了这个提议。


    “扫课堂”朱欣开始分派工作。


    “我!”几乎三个声音同时响起,朱欣指了个明显快了一点的、身高约一米七五的“小”孩。其实同时抢答的人是四个,丁一也叫了,可惜声音没来得及出来。


    “翻板凳”


    “我!”这次丁一也抢了,又迟了


    “清院子!”


    最后一个小毛孩有些委屈又有些庆幸地抢到了这份工作,秋天的院子里落叶可不少,但总比扫厕所强。


    “洗茅厕”


    “我!”“我!”……“我!”连续传来丁一的三声大叫。


    “太积极了!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勤劳的同窗,丁一学弟,那我就忍痛将洗茅厕的重任交给你了,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其他三个小杂碎也笑得前俯后仰,只留丁一气得双脚打颤在风中零乱。


    醉个氧那么多零件出了问题,特么地嗅觉却一点都没影响,就算戴了双层口罩解个手也被熏得半死,这个时代的公共卫生意识怎么就这么低下?丁一开始怀念起远古时代的地球生活了。


    男子汉言出必行,明知被耍了也只能摒气去干。丁一冲了三遍茅厕,累得差点就睡着在茅屋里,没想到还被来小解的曹夫子给说了几句:“以前没干过活吧?少用点水,多用刷子,下边储粪的粪缸还要过两天才有人来收,如果溢出来了,你去收拾啊?”


    “朱欣,小心你的猪心!”丁一虽然恼恨看人挑担不吃力的老曹,但一肚子火也只能往朱欣头上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