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文抄
    秦川当然没有让王孚送他回去,王孚住内城,他住外城,又是晚上,绕来绕去,实在太远了。


    王孚当然好奇过,秦川为什么不接行酒令。他知道秦川对诗词不是一窍不通,要应对,肯定有办法。


    秦川没有过多解释,只是笑着说:“那酒是上等粮食精酿而成,不喝多浪费啊,所以我总归是要喝的。”


    王孚心里觉得肯定有猫腻,但还是没多问。他又不傻,秦川一个乡野出身的书生,连中小三元,除开天资出众外,肯定还有些别的机缘,譬如遇见某位隐士,传授平生学问之类。


    话本里不都这样写的吗?


    不管是不是,反正作为朋友,秦川不说,他何必刨根问底,伤了友谊呢?


    老头子常说,难得糊涂。


    …


    …


    秦川和王孚下了楼船,在岸边告别,但不是一个人回新租的小院。


    还有郑屠在外面等他,至于郑屠的娘子郑氏就在院里帮秦川收拾一下东西,顺带看顾小婴宁。


    郑屠送秦川回去之后,正好把郑氏接回去。


    他们明日就得回村,把一些家当搬倒城里。这事已经准备了一段时间,倒不是很匆忙。


    路上,郑屠提着灯笼,有事没事搭话道:“秦相公,我瞧你对府城里的路比我还熟悉。”


    秦川:“记性好而已,郑大哥觉得当府城人好吗?”


    “当然很好了,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府城里扎下根。这里好看的女人多,好吃的也多,总之什么都好。就是有两样不大好。”


    “哪两样?”


    “城里的房子太贵了,不知道我这辈子能不能买得起一座小院,安置一家老小。还有就是,城里的大人物太多,做生意容易受欺负。所以我就盼着您能中举,中进士,好沾一沾你的光,在城里牢牢地站稳脚跟。”


    这年头,极重乡土之情。而考中举人、进士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投献土地产业甚至托身为奴,躲避官府的盘剥、其他豪绅恶霸的压榨。乡人自然是依附的首选。


    而秦川这样的寒门士人,也需要乡人来帮衬。


    秦川笑了笑,“中举的事,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至少三年内,我不打算参加乡试。当然,下一次乡试,本就要等到三年后了。”


    郑屠:“其实您不中举,我也愿意跟随您。那王家少爷,家财何止万贯,都跟你结交,而且您和他说话,一点都怯场。我想您这样的人,一定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到哪里都能干出一番大事,只在与您想不想。”


    两人说说笑笑走了一路。


    郑屠没有因为秦川地位变高而疏远,也没有自己只是个乡村屠夫而卑下,他很清楚,秦川有极大的潜力,将来大概率是他在府城里最大的靠山了。


    世道有白有黑。


    郑屠这类人只能走黑的一面,但是需要白的一面当靠山,否则是走不远的,活命都难。


    在城里卖肉,不是简单卖肉的事。


    那是抢人家饭碗,要拼命的。


    郑屠不怕拼命,只怕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秦川的出现,使他拼命的机会比先前大了一些。


    他此前所能找到最大的关系,无非是郑氏娘家里的一点关系。譬如王家的管家。


    但秦川不一样,他们是同乡,而且秦川考中秀才前,两人就有了交情。虽然只是同乡邻村,可是秦家村的人,对秦川和婴宁的态度是不好的。


    为此,他还得感谢龙王庙的庙祝秦方。


    小人物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寻找一棵能够依附的大树。


    可是那些大树,当成为大树时,早已有了依附,想攀上去的生命太多了。


    最好是找到一株能长成大树的幼苗。


    郑屠坚信,秦川就是那株能长成大树的幼苗。


    秦川很理解郑屠的想法,更不反感,两人的交情本就建立在各取所需上。


    何况,当日去郑家村的路上,面对饿狼时,郑屠可没有抛下秦川和婴宁。


    这个人是有义气的。


    大丈夫结交朋友,贵在情义。至于利益相结,那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世间熙熙攘攘,无非是名和利。这是人本心的欲望,没有什么需要回避排斥的。


    …


    …


    回到家中,郑屠接走郑氏。婴宁已自酣睡。


    今夜星光灿烂,星华斗泄,天上一丝月牙,若隐若现。


    如今是八月初,府学开学的日子是八月底至九月初的一段时间,届时去报到便是。


    不过府学名义上是要去听课的,实际上只需要参加两月一次的考试,如果连续在考试中排名末尾,遇上严苛的提学,就可能在查阅成绩后,将其生员的身份摘去。


    当然,一般而言不会这样做。


    而且秀才还可以以游学的名义请假离开府学。这个时代,路引的制度很是严格,要离开本乡本县都有些麻烦,有了秀才身份,打着游学名义,去哪儿都容易。


    秦川暂时没有游学的打算,当下首要之事是搞钱,才能补充足够的肉食,来满足混元童子功的需要。


    涉及衣食住行的生意,他眼下是不适合参与的,因为会动本地豪绅的利益,肯定要发生冲突,多少会惹麻烦,何况还有黄家可能使绊子。


    对此,他早已想好一条路子,那就是话本小说。


    虽然此世盗版横行,可是用来赚第一桶金足够,而且他还可以采用连载的方式,且可以试着走一下王孚那边的路子。


    这是赚钱的事,不怕麻烦人。


    陵州府成,文风甚胜,许多闺阁的小姐,多是读书识字的,话本小说的市场不算小。


    秦川打算写的第一本长篇,正是一本古典言情小说。


    星光泄入窗户,秦川没有点灯,他前世失明过,即使黑暗环境,同样能提笔写字。


    何况他只是趁着夜里安静,写下开头而已。


    开头很重要!


    通过星光,在书箧里找到笔墨砚台,在简陋书桌上,借着星光将纸张摆好,浓墨研开,拈毫让笔将墨吸饱,心中腹稿早已打好,笔走龙蛇一样,在白纸上出现一篇八句抬头的行文诗:


    风吹云动天不动,水推船移岸不移。


    刀切莲藕丝不断,山高水远情不离。


    善恶皆会得报应,祸福自然有天理。


    烟雨蒙蒙唱扬州,百年巧合话惊奇。


    这是发生在异世初唐年间,从扬州城开头的一段巧合的故事。之所以写异世初唐扬州,而不写前朝陵州府之类,乃是为了规避本朝,免得给人抓住文字话柄。


    何况这段故事本就是异世之人编撰的。


    秦川如今抄来一用。


    抬头诗已写,第一回的回目随即取好,正是——“上错花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