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赵议,居然就是霁月?
    “小诺,听说,你回去司家村了?”


    林渤幸又在办公桌前附庸风雅,临帖。


    “嗯。”林诺没有更多的话,淡淡承认。


    林渤幸没抬头,依然端起架子,话语之间,却透露出不一样的态度:


    “回去看看也挺好,这么多年了,我允许你们母子团聚。”


    林诺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言辞之间满是警告:


    “你别去打扰她!”


    林渤幸临帖的手,一顿。


    他缓缓抬头,看向林诺。


    双手插兜危险地眯起眼的林诺,毫不掩饰自己的威胁:


    “你敢动我母亲一下,我就让你进去吃牢饭!”


    林渤幸突然就笑了!tν


    他的笑声,越来越大,直笑得咳嗽起来,用帕子捂着嘴。


    少许,他平息下来,轻蔑地望着儿子,说道:


    “小诺长大了啊,尖牙利爪对准了父亲。”


    “呵呵,孩子,说大话跟实力强可是两码事。”


    “撂狠话给老父亲,也要先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不是?”


    林诺也一点不带怕的,安稳站在原地,微微歪着头低声威胁:


    “您那位神经病前妻究竟怎么死的,您觉得,身为继子的我,有没有知情权呢?”


    此话一出口,林渤幸脸上得意的笑,一寸寸消失。


    林诺寸步不让,盯着林渤幸的眼睛,讥诮地勾唇笑。


    好半晌。


    林渤幸才愤恨地怒骂:


    “林诺,你简直狼心狗肺!”


    “是我!把你从那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带到省城来!”


    “也是我,力排众议,送你去留学,增长见识!”


    “林诺,你现在习得一身本事,却反过来要弑父?”


    “你这个逆子!”


    “这么多年来,我竟是瞎了眼,没看清你是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


    林诺瞬间就被气笑了,反驳:


    “如果没有爷爷的要求,您会接我回来?”


    “您原本偷偷回了龙城,抛弃了我跟母亲。”


    “是因为爷爷不允许林家的子孙流落在外,才要求你把我接回去的。”


    “不然,就凭您对武家的巴结程度,恨不能将司家村相关的一切甩得干干净净,哪里还会顾及我?”


    林渤幸一噎,没想到这件事,林诺居然知道!


    当初,前妻给他生了林琪梓跟林飞武。


    他被武家弄回了龙城,根本没想过带林诺回来。


    “您居然好意思说送我去留学?”林诺的眼中,蓄起了泪水:


    “当初,是爷爷无意中发现了我被长期虐待,才坚决要送我去留学的。”


    “武家他惹不起,只能尽全力想办法保护我。”


    “那年,他老人家拖着病体,将我送到机场,叮嘱我五年内都不要回来。”


    “林家的未来,就寄托在我的身上,请我一定要争气。”


    “我在国外拼命学习、努力成长!”


    “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回国了,能让林家的产业全都姓林!”


    “可我不知道的是,爷爷连那个冬天都没熬过去!”


    “我在国外写了无数封信,漂洋过海寄给爷爷。”


    “五年,我一封回信都没得到。”


    “没想到、没想到的是,爷爷根本就收不到了!”


    “我不是您的儿子吗?您不是对我好吗?怎么不告诉我一声,爷爷已经去世了!”


    林渤幸被质问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林家老爷子的确更看好林诺一些,这个孩子聪颖,勤奋,好学。


    老爷子觉得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当年,他也是民族存亡之际的实业救国者。


    因此,林老爷子名下的股份全部通过遗嘱给了林诺。


    这就是为何林诺回来后,可以当了林家的家。


    林飞武挤不进来林氏,就是因为名下没有股份。


    林渤幸跟林老太的名下也都有林氏的股份,但是,他们自私。


    林老太把持股份不肯给任何人。


    林渤幸一脉相承,也把持着股份,不肯给孩子们。


    这也就导致,林诺成了家族最大的股东,成了如今的话事人。


    再加上林琪梓手持10的股份如今倒戈林诺,林渤幸母子在林氏如今的处境,更加艰难。


    林琪梓手中的股份,是在母亲去世后,雷厉风行自己弄到手的。


    而她母亲手中这10的股份,是当年林渤幸娶妻时给的聘礼。


    林琪梓,自始至终都是个不择手段的狠人!


    林氏不止有酒楼,还有不少实业。


    现存的产业,比如,酿酒、酿醋、面粉厂等。


    割/资/本/家尾巴之前,林氏是这龙城数一数二的实业家。


    林家祖上,甚至连票号都经营过。


    哪怕那些年诸多产业被公家强行收回去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林氏如今在龙城的地位,依然分量十足。


    ……


    司辰北城大的超市比龙大的要开业早一个月。


    但是,由于所处地带过于特殊,因此,开业静悄悄的,都没声张。


    就这样,司辰的北城大超市,被迫成为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存在。


    谁让整个大学城里,只此一家大超市呢?


    北城大方面的也知道自己荒芜偏僻,附近都是农村。


    因此,这种乡野郊区的位置,给司辰的租金也低廉得很——


    五千平的超市,年租金才一万块!


    司辰直接签了三十年!


    签约当天,后勤保障部的主任,看司辰的眼神,就跟看傻子一样。


    这个小年轻,一定是疯了,花这么多的钱,租这么大一块村里头的地,还不能种,呵呵!


    超大平的超市,司辰只装修了三分之一,铺货。


    太大了啊!


    根本没必要都铺货,北城大的消费能力,暂时还没有这么大。


    至少一年,这里人的消费观念才能被司辰养起来。


    暑假期间,这边超市司辰直接交代给司崇。


    司崇带着赵铮,再喊来几个同学,一起就给司辰把超市看顾了。


    学生们工资便宜,一个月一百块,开心得不得了!


    赵铮有个宏伟的目标,暑假赚两百块,给赵议开学了当学费!


    他上学不花钱,学校全包一切费用,一个月还给五块钱补贴。


    赵议的不行,要出学费。


    虽然赵议每学期都拿奖学金,两百块。


    但是,依然不够学费跟日常开销。


    赵议这边,也在龙大超市上班,是个出力气的搬运工,每天帮忙上货扛东西。


    这天,超市里来了两个本地女学生,说是要应聘暑假工。


    宋添锦面试后,觉得还行,就给留下了。


    万万没想到,这俩姑娘上班两三天,每天对着自家超市扛货的小哥犯花痴:


    “赵议可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是啊,能文能武,劳动人民最光荣!”


    宋添锦站在她俩身后,默默望着赵议的背影,嘟囔:


    “哎、哎哎,口水擦一擦,那就是个身体素质还算不错的后生,至于吗?”


    “小锦,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可是赵议,我们龙大有名的才子!”


    宋添锦一愣,没想到司辰找来的这个搬运工,还有点学问?


    “他哪里有才了?”宋添锦禁不住好奇。


    “翻译社知道不?赵议可是主编!厉害不厉害?”


    宋添锦:?他居然就是霁月!


    我哩个妈!霁月那么细腻的笔触、那么灵气的文笔,不应该是个女的吗?


    “让让,给我让点地方!”我也要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