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受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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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漆黑的夜色,明月高悬,繁星散落万千。


    皎洁的月光有些清冷,抬头望天,似乎感受到如玉的触碰,爱悠揉了揉眼睛,如一汪深深秋水的眼眸中倒映出些许星芒。


    阿雅的手艺还是那么好,一碗热热的奶茶喝下去驱散了浑身的寒意。


    白日里干的活多了,晚上得打水好好洗漱一番。


    生活在草原上,有两种东西对游牧民族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一种是水,另一种是牲畜,前者是生活所必需,后者则是财产。


    尔绵部的人们很聪明,无论怎样迁徙,建立部落的时候总会挑个有河流经过、水草丰美的地方。


    爱悠端着木盆来到河边。


    双手轻轻捧起一盏水,就像举杯一样对月遥遥一敬,悉数洒落在脸庞上,一天的疲倦好似被清空了。


    这是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曲折围绕在平坦的草原上,美丽的少女蹲下来,河面上立刻倒映出来一张仙姿玉貌的芙蓉面来。


    这是一面镜子,是大自然赋予的镜子。


    就在这时,一件黑色的衣服被河水携带着漂流而下。


    那衣服从爱悠眼前缓缓划过,打碎了原本平静的河面镜子。


    这是什么?


    爱悠捞起来一看,黑色的披风脏兮兮的,破了好几个口子。


    看到河里有衣服漂过来,她第一个想法是有人在这里洗衣服,一个不小心衣服让河水给带走了。


    顿时心生不喜,游牧民族对水是极为崇敬的,自小族中长辈就会教育说不能在河里直接洗衣服,草原上水本就是珍贵之物,是天神的恩赐,旱季来临甚至都没有水,在河里洗衣服无疑会把衣服上的脏污带到河里去。


    什么人啊,洗衣服不能自己打水回去洗呀,怎么能在河里直接洗呢。


    淡淡的血腥味传来,爱悠嗅了嗅,低头,是自己手里这件披风的。


    有人受伤了?


    而且似乎伤得还挺重的,天太黑,看不清,但爱悠隐约觉得这衣服上有大片的血渍。


    这时,一阵马儿的嘶鸣声响起。


    爱悠四顾,左看右看,在西面不远处有一匹马站在河边。


    那是一匹白马,与漆黑的夜色形成了鲜明对比,是那么突兀,与周边的一切都那么格格不入。


    走过去一看,白马的脚边竟然倒着一个男人,看姿势,应该是从马背上摔下来。


    男人满脸血污,已经看不清长什么样子,他穿着异样的服饰,不似鲜卑人常穿的袍子,倒是有些像布耶林以前给英哥带回来的中原人衣服,只不过那是女裙,这也不知道是什么。


    他应该,是个中原人吧。


    “哎呀,好沉......”


    刚扶起来这男人便觉得宛若扶起一块巨石,走几步,就像驮着刚宰完沉甸甸的羊一样。


    “呼......”重重呼出一口气,幸好这两年粗活干多了力气也大了不少,不然,就以前那小胳膊小腿,准能让这男人给压断了。


    这里离部落还有一段距离,这么沉她怎么把他弄回去呀。


    就在爱悠有些苦恼之时,一旁的白马蹭了蹭她。


    她转头一看,白马微微屈身,好像在说把人放在它背上。


    “你可真有灵性......”爱悠赞叹道。


    将这男人放在马背上,牵马回了部落。


    爱悠小心翼翼,不敢发出太大声响,生怕被其他族人给看见了。


    昏暗的火光下,沾了水的帕子一遍遍擦洗,不多时露出一张冷峻的面容,英挺的鼻梁下似刀刻般的俊秀。


    爱悠有些失神,他长得和部落里的男人一点都不一样,没有平日里见过的那些男儿的粗犷,剑眉星目下有着一种别样的气质。


    这种气质,有点像阿娘说过的书卷气。


    “嘶......”就在她发呆的这片刻,男人轻呼出声。


    晕倒着的男人眉头紧锁,伤痛处溢出鲜血。


    “哎呀,差点忘了你还伤着呢,等一下,我马上给你处理伤口。”


    爱悠赶紧回过神来,暗自唾弃自己一下,人命关天,怎么还有闲工夫看脸。


    这男人伤的极重,身上被砍了七八刀,最为致命的是胸口的箭伤,差一点就要正中心脏了。


    爱悠给他清洗干净伤口,又去外面拔了几根不起眼的绿色小草,这草在她们这里叫做不死草,算是止血的土法子,往常部落里的人受伤了都会用它来止血。


    将这草捣碎了,浸着绿色药汁黏糊糊的往男人的伤口上一敷,然后再把他身上的衣服褪下来。


    别误会,爱悠对他的衣服可没有什么兴趣,只是血腥味太大,如果不去清洗很可能引来别人或者是狼。


    忙活至半夜,好不容易干完一切的爱悠发现,这男人竟然发起烧了,无奈叹了一口气,用沾了凉水的帕子给他降降温。


    ......


    黎明时分,元璟被毡帐外隐隐约约的风声给弄醒了。


    微微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富有鲜卑特色的毡帐布置,还有窜入鼻间的野草味道。


    这里是......鲜卑草原。


    只一眼,元璟就判断出了自己现在身在何处,他并不意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从大魏的边境城市同时也是军事重镇的朔方出来以后,无论哪个方向,最终都会走入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里。


    就是不知道他现在在鲜卑哪个部落了。


    若是其他部落还好,若是拓跋部......


    男人眼中划过一丝危险之色,拓跋部执掌鲜卑草原以来,与大魏的关系是越来越不好了,三番两次率众骚扰大魏边境。


    “嘶......”身上切实的疼痛传来,再一看,竟是已被上过药包扎好了。


    有人救了他?


    是了,昨夜他并非完全无意识的,迷迷糊糊间好像有一个女孩将他扶上马背带到了这里,还给他上药包扎。


    微弱的晨光下,他看到了蜷缩在一旁的女孩。


    从元璟的角度只能看到她的侧脸,饶是如此,也清楚的看到白皙的小脸上透露着疲惫。


    是她救了他?


    她是谁?


    为什么要救他,难道......


    男人深邃的眸子有些晦暗不明,未及思考,那女孩瑟缩了一下。


    元璟以为她要醒来,赶忙将头偏向一边装睡,片刻,那女孩并未醒来,原来只是翻了个身。


    他松了一口气,暗笑自己太过于大惊小怪,伤得重了些,一动便会扯动伤口,元璟也不便起身察看周围环境。


    脑中思绪万千,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儿太阳光照射进了毡帐。


    爱悠醒来时见太阳已经高升,大惊失色,她还要到英哥那里去干活呢,这下迟到了,要是让英哥的母亲拓跋氏知道了准会罚她。


    心里叫一声糟糕,昨晚熬得晚了以至于没能起来,没有任何话语,爱悠反应过来就往外走。


    元璟诧异她为何急匆匆往外走,甚至一眼都没有看昨晚救回来的人。


    “爱悠,今天你不用过去了,英哥小姐要去跑马!”


    毡帐外,英哥的贴身侍婢铃奴说道。


    爱悠如蒙大赦,她刚一出来就撞上了铃奴,幸好她带来了好消息,她今天不用去英哥那里了,不然就凭她迟到肯定完蛋了。


    她刚回帐里烧上奶茶,坐下歇息,却听得身后一句低沉的嗓音,“你叫奥云?”


    爱悠心里一惊,自己的毡帐里怎么会有男人说话,随即想起来,她昨晚救了一个男人,是他在说话。


    女孩转过身来,巴掌大的小脸满是疑惑,她望向男人漆黑的眸底,用汉话说了一句:“你竟然懂鲜卑话?”


    奥云是她名字爱悠的鲜卑语读音。


    刚才铃奴在帐外叫她名字,他定是听去了,可她们是在用鲜卑语说的呀,这个中原男人竟然会说鲜卑话,着实令爱悠有些惊讶。


    元璟也是有些讶异,鲜卑草原上随便一个女子竟也会说汉话。


    他意味深长道,“你也不简单,汉话说得这么流畅。”


    “我阿娘是南人女子,我会说汉话有什么稀奇的,倒是你,一个中原人来到鲜卑草原,身上中了七八刀,还被射了一箭,你的身份,只怕没这么简单吧。”


    审视的目光落在元璟身上,直把元璟以为她要盯出一个窟窿。


    “我叫元......袁金,是个大魏的游行商人,家里颇有些资产,这次来朔方是做些小生意,没想到在城外被一伙劫匪见财起意给谋害了,多亏姑娘救了我,不然我定会死于非命,至于鲜卑话,这些年走南闯北也做过草原的生意,多多少少会一点,不过也只是一点罢了。”


    元璟说得情真意切,叫人难以不信服。


    真是骗人的鬼话张口就来,莫名的,爱悠觉得他没有说实话,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身份与她无关,只是任谁看见眼前有一伤重快要不治身亡的人都无法不救吧。


    “奥云姑娘......”


    还未说完,爱悠打断了他,“叫我爱悠吧,奥云在我族语言里是聪慧知识之意,你和我说汉话的时候还这样叫我怪别扭的。”


    奥云的意思是聪慧、知识,也可以说是聪明、智慧,他直接叫她奥云,用汉话来说,就好像在叫她大聪明一样。


    “爱悠?”


    似是不确定,男人又问了一遍。


    少女纤柔的手指抓过来男人的大掌,一笔一划写着她的名字,边写边说道:“这是汉话音译过来我的名字,是我阿娘给我取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是她最喜欢的诗。(1)”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2)


    元璟心弦微动,倒是有几分意境,想不到这鲜卑草原上一个小丫头也懂得几句诗。


    “哦,对了,这里是鲜卑尔绵部,你平时最好待在帐子里哪儿也别去,我们部落虽然经常去大魏那边进行贸易但并不代表族里欢迎你们的到来,尤其不久前统率我们鲜卑各部的大可汗也阔真还和你们打过一次仗。”


    大可汗,拓跋部的也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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