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意外收获
    夜晚……


    星空中,繁星点点,宛如恶魔之眼的银河,却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稻妻城的晚上,很安静,走在街头上,偶尔会碰上几个冒险家急匆匆的去冒险家协会交委托。


    而在稻妻城的某个大树下,一个白发男人,身穿白衣,手里握着一瓶酒,时不时抿上一口。


    在他身旁,一个戴着褐色帽子的男孩正小心翼翼的把玩着手中的鸣草。


    “哥哥,你在想谁?”云野抬起头,天真的眸子中透露出好奇。


    “想念以前,”白天回答道。


    具体是想念以前的哪个时间,他并未说清楚。


    天上的星星很好看,让人挪不开眼。


    月光洒在青石板上,落在屋檐上,落在树下的白发人身上。


    他摇了摇手中的酒,“稻妻的酒,味道有些淡,不如至冬的酒猛烈。”


    虽然是这么说的,但他还是把最后一滴也喝了下去。


    在至冬,被人管着,一个月也喝不了多少酒,但在稻妻,就算是一天喝个三十四多瓶都没人会说些什么,更不会让他跪搓衣板,睡书房了。


    这样的日子,应该珍惜才是。


    “云野,走了,”白天站起身,把已经空掉的酒瓶甩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他看向稻妻城外的方向,红色的眸子中,闪过一抹深意。


    懒太久了,有些小东西,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痛了。


    出了稻妻城,他一路来到了海滩。


    云野跟在他身后,拉着他的衣角,很是害怕。


    “在这里等我,等回去后,我给你买团子牛奶,”白天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顺便把他的褐色帽子压的更深了。


    直至让云野的视线都被完全遮挡住。


    走过海滩,他独自一人来到了一处瀑布下。


    在这里,数十个身穿暗星服装的人正在举行着某种仪式。


    他们打开一旁的木箱,从里面拿出了一些耳朵,然后放在了瀑布下的石台上。


    那些都是人耳,并且还带着鲜红的血迹,是才从人身上割下来的。


    “悼念已经死去的魔神,有意思吗?”白天走近,轻笑道“魔神巴雷吉亚,喜爱发动战争,任由自民屠杀战败魔神所庇护的那些普通人,男人被割去双耳,充当免费的劳动力,老人被投入火炉,充当燃料,小孩则被制作成美味的佳肴,献给魔神品尝,女人则留下,成为了发泄欲望的工具。”


    那些人猛的回过头,其中一个男人手中出现一把长剑。


    “呵,这不是黎明神剑嘛,”白天又笑了,接着说道“原本是出门散散心,乘乘凉的,结果还有意外收获。”


    他看向那个拿着黎明神剑的男人,眼中有些不屑。


    被看了一眼的男人,只觉得一道寒光从他身上扫过,让他有一种被刀子割开身体的感觉。


    “呼……”


    一阵狂风吹过,吹响了白天的衣角。


    在呼啸的风声中,一道寒光闪过。


    一把长刀宛如惊雷一般,留下了一道美丽的芳华。


    这一刀来的太快了,快到他们这些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待到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之前的男人已经死了。


    他的血染红了水流。


    头颅落在了众多耳朵中。


    “既然你们还残活着,那么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我,”白天眼珠子转了转,猛的笑道“我就是当初那尊魔神,把你们所信奉的魔神,把他的头给砍下,身躯被我砍成了肉沫。”


    众人大惊,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眼中充满了忌惮,和绝望。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但他们都只是比普通人厉害一点,远远不是魔神的对手。


    “让我看看,呵,你们倒是奇怪,明明信奉的是巴雷吉亚,但手里却有着奥罗巴斯的骨头,怎么,你们想造反啊,如果我是他,肯定气的掀开棺材板。”


    魔神奥罗巴斯的骨头,这些人拿他的骨头想做什么?


    “如果我们说出来,你会放了我们吗?”一个男人站了出来,问道。


    白天眯起眼,回道“看你们的诚意咯。”


    闻言,男人深吸一口气,把一节骨头放在了地上。


    “有至冬人花大价钱购买魔神奥罗巴斯的残骸,他们所需要的残骸,不仅仅是骨头,还必须含有怨气,但是这种东西,极其稀有,绝大部分已经被稻妻的那位八重宫司给藏起来了,我们自然不是雷神和那狐狸的对手,只能选择用奥罗巴斯的骨头,往里面加一些怨气。”


    男人说到这了就没有继续往下说了,一切的真相,已经明了。


    白天算是明白了,难怪登尔弥斯会有沾染魔神气息的箭矢,难怪那对姐弟会有巨大摩拉的支出。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真是倒霉,居然是这两个老东西的怨气。


    想清理干净,还真不好说。


    “好了,接下来的事情,你不必说了,我已经知道了,”白天放下双手,道“你们这么多人,要是都放了,影姐那边肯定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嘛楼掉一个,最多只是骂我一句。”


    他的言外之意就是,这么多人我肯定不能放过的,但是我能放你们其中一个活下去。


    是死是活,就看你们自己了。


    数十人骤然眯起眼,他们知道这是白天的诡计,想看他们自相残杀。


    但人家是魔神,拿什么和他斗?


    拿脑袋吗?


    就在愣神的功夫,之前说话的那个男人突然向身边人挥刀。


    那些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刺中了心脏,有些倒霉的,则是被刀子砍中了脸,虽还不足以致命,但疼痛却是不可避免的。


    短短十秒的时间,数十人只剩下男人一个活了下来。


    这份果决,就算是白天也不由得感叹时代变了。


    人心险恶啊。


    你永远都不知道前一秒还笑嘻嘻的朋友后一秒会不会给你一刀子。


    “我可以走了吗?”男人舔去脸上的血迹,问道。


    白天点了点头,“我履行承诺,你可以走了。”


    男人笑了笑,转身朝离岛走去,他要离开稻妻!


    白天一个闪身来到了他背后,一把匕首捅进了他的腰部。


    腰子被噶了……


    “你是不是忘记了一件事,不对,你们就没有任何记在吗,在魔神战争时期,我可是属于狠的那一类魔神啊,当个老六,是我特有的天赋。”


    拔出匕首,他一脚就把男人踢进了山墙中。


    墙上,一个“大”字形状的印子被活生生的刻画了出来。


    死的不能再死了。


    男人瞪大了眼睛,想必已经把白天祖宗十八代都给骂了一百遍。


    我或许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啊。


    严厉谴责老六行为!


    “收获不少,接下来找影姐帮忙咯。”


    白天洗干净匕首,慢悠悠的走回云野所在的海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