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东家
    周窈又往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后,这才瞧清眼前男子的样貌。


    眼前这男子,年约不过二十,头戴嵌玉金冠,身穿玄青云纹锦袍,生得面如冠玉,剑眉之下凤眼斜勾,鼻梁高挺,唇若涂脂,端的是神清骨秀,容色艳绝。


    眉宇含笑间,竟透着几分媚气。


    若非那一截喉骨突出,周窈几欲以为这男子是女扮男装。


    怪不得昨晚林璞会说这客栈的东家是她平生里见过最出色的人物。


    恍惚半晌,周窈回过神:“你是客栈的东家?”


    男子颔首,薄唇微扬:“是。”


    周窈眼珠一转,往驿站院里的高台上了瞟一下,心生困惑,那高台上的年轻公子又是谁?


    她那一双眼睛会说话,总会将她心中所想无声地吐露出来。


    男子道:“那是我弟弟。”


    也就是这客栈的二东家。


    难怪排场这样大。


    周窈抬起脸,男子的身量高了她一个头,想要窥进他眼里,得踮起脚,与他平视。


    但此刻他垂眼瞧她,明明是居高临下的姿态,眸色却是温和的,没有一丝轻视。


    与他那位不肤浅的、对她鄙夷不屑的弟弟完全不一样。


    周窈心中算珠乱蹦,又开始打起了小算盘:“公子既是这客栈的东家,小女子有一件事想请托公子。”


    她掐着声,将嗓音压得又轻又柔,指着蹲在地上玩沙子的袁小石,“这个小傻子平日都是靠镇上人家施舍些剩饭剩菜果腹,那一贯钱放在他手上,恐怕到今晚就不知被谁捡走了。公子索性好人做到底,不如就拿这一贯钱抵他三个月的伙食,让客栈管他三个月的吃喝,也好过让他每日捡人剩饭吃。”


    男子目光落在袁小石身上,十一二岁大的孩子,身上衣衫灰旧,但却是齐整的,面色虽黄,却是被日头晒的,而非饿的。


    可见这孩子的日子过得虽不算好,但也不算差。


    他凝眉问了句:“这孩子的父母呢?”


    “他父母亲皆在十年前战死城外,剩下一个祖母与他相依为命。”周窈道,“七年前来了一场大风沙,他祖母葬身风沙里,他自己也磕伤脑子,忘却前尘旧事了。”


    那一场风沙,埋了半个凉州城的人。


    她亲娘也在其中。


    周窈想起伤心事,眼神黯了黯。


    但不过转瞬,她眼中又恢复了光彩,殷切地望着眼前的美男子,“这小傻子虽成了痴儿,但性情很乖巧,并不闹腾。左右不过是一口饭的事情,公子就帮帮他罢。”


    这等请求,但凡有些许善心的人都不会拒绝。


    男子点点头,“好。”


    周窈眉开眼笑:“公子真是人美心善。”转过头,娇声喊道:“袁小石,快起来。”


    袁小石捧着沙子站起身,满目茫然地望着她。


    沙子从他手中漏下来,被风吹到了周窈衣摆上。


    周窈“哎呀”一声,拍掉身上沙尘,嫌弃地往旁边跳远了些。


    今日这一身紫衣红裙,是她新做的衣裳,还是头一次穿。


    “袁小石,可不准再玩沙子。”周窈横一眼这痴呆的小傻子,转而指着男子,教他认人:“这位公子以后就是你东家了,快叫他……”


    语气略一顿,她总算能顺理成章地问男子名字,抬起一双盈若秋水的眸子,“不知公子贵姓?”


    “姓赵,单名一个偃字。”


    “原是赵公子。”周窈笑道,将他名字在心中默念一遍,又去教袁小石:“袁小石,往后就叫他赵哥哥,可记住了?快把地上的钱捡起来,让赵哥哥替你管着,以后你每日就有大白馒头吃了。”


    她戴着面巾,只露出一双脉脉温柔的杏眼,语气比往常要轻柔许多,然袁小石心中就记着她是个一言不合便打他的泼妇,哪敢不听她的话,慌忙捡起地上的那贯钱,缩着肩头递给赵偃:“赵哥哥,给。”


    那贯钱上已蒙上薄薄一层沙土,赵偃却不嫌脏,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袁小石的这一桩事了,周窈松口气,盈盈笑道:“那我就把这小傻子交由赵公子代管三个月了。只是不知公子会在平凉待多久,若是只待十天半月的,那这孩子届时……”


    赵偃温和的目光落在袁小石身上一瞬,唇边泛起稍淡的笑意:“我会在凉州待上半年,每月一旬会抽一日到平凉,姑娘且放心,这孩子既交到我手上,我便是走了也会交代底下人照顾好他。”


    “如此,我便放心了。”周窈弯眼一笑,还欲再同赵偃多说两句,余光瞥见一个随从打扮的青衣少年正朝这边走过来。


    当着对方随从的面,她得矜持些,再不能像从前对未婚夫那般殷勤,以免被轻看,连个下人都瞧不起她,周窈将到嘴边的话咽回了肚里,朝赵偃福身一礼,袅袅离去。


    青衣少年走过来,望着周窈远去的纤薄身影,面露疑惑:“公子,那姑娘是?”可别又是一个看中自家公子的美色妄图往上扑的轻浮女子。


    赵偃将手中那惯钱丢给青衣少年:“她托我照看这孩子的饮食三个月,这是饭资。”


    青衣少年一愣,随即面露一笑:“倒是替咱们省了事。”


    他家公子来平凉开设客栈,其中目的之一,便是要照顾这孩子。


    如今有这女子做引子,省了他们找借口。


    赵偃不置可否,只微微弯下身,朝袁小石伸出手,温声道:“小石头,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袁小石怔怔瞧着他,好半晌,才将手伸出来,任由赵偃牵着他走入驿站。


    –


    到傍晚时分,周仲和林璞同时归家。


    一进门,周仲便一脸喜意地对周窈道:“已同东家打过照面了,东家叫我明儿就去店里盘账,这阵子修缮屋舍的开支都要入账。”


    周窈坐在院中绣荷包,闻言面上露出一笑,“那可恭喜父亲了。”


    “就是可惜你娘没赶上取名的好事,白白错失了一贯钱。”周仲面有遗憾。


    林璞手里提着食盒,里头装着从酒楼带回来的饭菜,对于自己错失一贯钱的事,她倒看得开,面色一如往常淡然地道:“白得的东西,有之是幸,没有也无妨。”


    周窈向来佩服林璞这等开阔的心胸,笑着道了句娘说得是,转头又对周仲道:“爹既白得了一贯钱,不如切半斤卤牛肉,再打半斤酒回来庆祝一番,我和娘也沾沾你的光,吃一顿好的。”


    半斤卤牛肉二十文钱,半斤小麦酒十五文,合起来不过三十文钱。


    周仲手上拿着一贯钱,倒也不心疼这十文钱了,当即大方地答应下来:“行,我这就出门去切肉打酒。”


    林璞提着食盒进厨房先热饭菜,周窈收了针线,去帮忙打下手。


    待饭菜热好摆到院里的木桌上,周仲也回来了,手里除了卤肉和半斤酒,还有两条半斤重的腊肉。


    那腊肉肥瘦均匀,一看品相便知极好。


    周窈哟一声,打趣一句:“今日可让爹破费了。”


    周仲将腊肉交给林璞挂好,回头瞪周窈一眼:“你爹我何曾小气过。”


    他自是不小气的,平日替人写书信多少能挣几个钱,手头宽裕的时候,也愿意给家里买些吃用之物,只是滥赌的性子总改不了,这几年输多赢少,再没有多余的钱看顾家里。


    一家三口坐在院里,边吃边说。夕阳斜下,余晖越过半人高的篱笆墙,照得满院昏黄,勾出了几分温馨。


    周窈在这样难得的氛围下,眉眼笑得弯弯,饭都多吃了一碗。


    一席饭毕,周窈先放了碗筷,林璞和周仲还在斟酒喝。


    边塞严寒,在这里生活的人,不拘男女老少,都会喝点酒来御寒。唯有周窈,始终喝不惯。


    周窈没离席,将袁小石的事情说了:“今日我从驿站出来,碰上客栈的那位东家,便拿袁小石的那一贯钱给他了,借此让客栈管着袁小石三个月的吃喝,那位东家答应了。”


    周仲夸她:“还是阿窈想得周到,钱放在那小傻子手里,说不得离了驿站就叫人哄走了。”


    林璞却道:“单凭一面之缘,不知对方底细,便定下这等契约,委实有些轻率。倘若对方不肯践诺,你拿他无甚办法。以后再有此类事,切记要与对方立个契书或者拿个信物做凭证。”


    周仲听了不免反驳道:“我东家出身富贵,既肯这般大方给大家伙散财,倒不至于贪一个傻子的一贯钱。”


    林璞淡淡道:“再富贵的人,也有那等连一个铜板都要贪的。”


    周窈想了想,觉得林璞说得很有道理,冲林璞一笑:“娘教的是,我记下了。”


    笑容之下,她心中生出几分遗憾。


    倘若她管那赵公子拿了信物,岂不就是有借口光明正大去接近他了,说不得那信物还会成为他们之间的定情物。


    唉,可惜了。


    好在她爹在客栈做账房的差事已经稳了,以后她还能借口去看她爹,同那位赵公子套近乎。


    周仲窥出女儿所想,张了张口,又闭上了。


    女儿要筹谋前程,行事叫人不耻,而他虽是她亲爹,却也是害她落到这等地步的罪魁祸首,是没资格拦她的。


    –


    接下来几日,周窈借口给周仲送午饭,去旧驿站晃荡过两次。


    但两次都很不巧,没遇上赵偃。


    反倒和赵偃的弟弟打了一回照面。


    那位二东家,看似温文尔雅,可瞧她的目光却是高高在上,眼中毫不掩饰的轻蔑鄙薄,刺得周窈很不舒服。


    打探到赵偃已经离开平凉去了凉州,周窈便也就不再出门了。


    待到了月底,要进城换取物品的张盛一早便上门,问周窈:“阿窈,你还要不要去凉州城?”


    过去两年,在每个月的月底,周窈都会搭张盛的顺风马车进凉州城,说着是卖绣品,但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为了去见未婚夫。


    如今她已被退婚,已没必要再进城,但张盛还是忍不住过来问她一句。


    张盛今年十七岁,左脸有一道幼时被火花烧伤的疤痕,显得原本还算清隽的相貌很是狰狞可怖。


    好在他家境还算得上殷实,母亲开着一家酒楼,父亲经营打铁铺,是镇上唯一一户养得起马的人家,因此镇上众人不曾取笑过他样貌丑陋。


    周窈搭他的顺风马车进城,是他唯一能接近周窈的机会。


    张盛很有自知之明,他爱慕周窈,但并不奢想周窈会对他倾心。


    每个月的月底,能同她坐一趟车,在路上说几句话,他就已满足了。


    “要去的,我这个月多绣了几个荷包,正好拿去城里寄卖。”隔着一道篱笆院,周窈抿唇冲张盛一笑,“盛哥哥,你等我一会儿,我去收拾收拾。”


    张盛坐在马车上,纵使听过许多次,还是被她这一声盛哥哥叫得浑身舒坦,不住地搓着手说好。


    很快,周窈一身粗麻布衣,戴着张面巾挡风沙,手里提着一个绣篮,就出来了。


    完全不似以往那般精心打扮。


    这说明她不是冲着未婚夫去的。


    张盛心中泛上一丝喜意,忙跳下马车,扶周窈上去。


    这马车,其实只是牛车,套了个马架,并无遮挡的车厢。


    待周窈坐稳,张盛单手一撑坐上车的前头,扬鞭一声驾,朝凉州的方向而去。


    遇到镇上嘴碎的茶铺老板儿子张魁,难免要酸几句:“哎哟,阿窈还进城呐?你身上如今已没婚约,我这堂弟虽长得差了些,但为人老实又肯听你话,你不如嫁了他,以后想几时进城去见人都成,还能省下不少车钱。”


    这话里有话,又是轻浮的语调儿,张盛听得怒从心起,满面涨得通红,眼刀砍向张魁,恨不能在其身上剜下几块肉。


    周窈却满不在乎,朝张盛弯眸一笑,拿手抵在面巾旁,轻轻咳了声:“盛哥哥快些走,边上的臭水沟味太冲了。”


    张盛闻言立即甩鞭赶马。


    留下张魁站在原地,吃了一嘴风沙,脸上满是嫉恨不甘之色。


    周窈生得美,镇上但凡是个男的,没有不打她主意的。


    偏偏周窈除了张盛和那个姓袁的小傻子,从来都不理其他男人,任凭他们阿谀奉承或是冷嘲热讽,她连一个眼神都不会给。


    一个小傻子,一个相貌丑陋的张盛,到底有什么值得她另眼相待的?


    -


    到了凉州,进城后,周窈还是和张盛道:“盛哥哥,你在前头的茶铺门口就将我放下吧。”


    周窈和她的前未婚夫见面的地点,一直就是距城门口不远的那家茶铺。


    张盛皱起眉,不赞同地道:“阿窈,你……”


    “盛哥哥。”周窈知道张盛想说什么,出声打断他:“这两年我给他绣了荷包汗巾手帕还有两套衣裳和一双鞋子,费去我多少精力与时间,这些尚可不计,但布料钱我一定是讨回来的。”


    张盛见她眼中冷寂无波,动了动唇,终是没再劝,只道:“我娘让我买几只鸡鸭回酒楼,我得跑一趟西市,说不得要耽误一个时辰。待你谈完事,还不见我来,可在茶铺附近逛逛打发时间。”


    周窈杏眼弯弯:“好。”


    说话间,马车已经走了一程,不等张盛勒缰,已自发停在了茶铺门口。


    周窈跳下马车,目送张盛离开,刚转过身,便见一抹白色身影急切地从茶铺飘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