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人世险恶
    他长这么大,哪受过这样的罪?


    屏住呼吸铲完一个鸡窝,他就被鸡粪熏得眼睛都睁不开。


    林砚气愤的将铲子丢到地上,“我不干了!”


    “你想好了,不干就没饭吃。”苏秀禾可不会因为他年纪还小,就惯着他。


    “我有钱!”林砚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两文钱,丢在了桌子上,“够了吧。”


    “老二媳妇,给他盛粥去。”苏秀禾将那两枚铜板收了起来。


    蚊子再小,那也是肉。


    再者,林砚身上还剩多少钱,她心里有数。


    坚持不了几天的。


    赵芳从锅子里盛了一碗满满的粥,怕林砚吃不饱,在碗底下还藏了好几条肉丝。


    已经饿了一晚上的林砚,飞快的将一碗粥悉数灌进了肚子,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这粥的味道,比他们书院小食堂的好吃多了!


    “二嫂,你烧的粥真好吃!”


    赵芳笑着说:“这可不是我烧的,是娘烧的。”


    在林砚的记忆里,娘从来都没动手做过饭,原来娘的手艺竟然这么好?


    但他现在还在气头上,哪里愿意夸自己的娘手艺好?


    “难怪这么难吃!”


    林砚气呼呼的下桌了。


    苏秀禾被这死小孩给气笑了,“林砚,自己的碗自己去洗,不然就付一文钱给你侄女当工钱。”


    林砚的脚步顿住,他荷包里的铜钱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还是他好不容易从同窗那儿坑来的。


    娘这是想把他逼死啊!


    苏秀禾凉凉开口,“不付的话,下顿饭付钱也没得吃。”


    “我自己洗!”林砚将自己的碗筷拿到了水井边上,准备洗碗。


    苏秀禾再次凉凉开口,“井水也要钱的,一文钱。”


    林砚终于憋不住了,“娘!我都说了自己洗了,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对我?”


    “你不是说我修缮屋子是糟践银子吗,这水井也是我花钱请人打的,既然你觉得糟践银子,就别用,自己去外面池塘里洗碗去。”


    她很记仇的。


    尤其是对这帮喂不熟的白眼狼。


    想要从她手里讨到好处,门都没有。


    林砚气呼呼的端着碗出了院门,走到附近的池塘边上。


    池塘边不少年轻的妇人在洗衣服,看到他端着碗来了,都很惊奇。


    老林家的读书人,怎么跑外面来洗碗了?


    “林砚,你娘咋能让你一个读书人来洗碗?”


    林砚心里本来就够难受了,被人这么一说,他就更觉得委屈至极。


    他堂堂一个读书人,竟然跟一群娘们在一块儿洗刷。


    传出去,他还怎么做人?


    草草洗了两下,他就一路小跑回家。


    苏秀禾看了一眼他那还沾着菜叶子的碗,“这么大个人了,连个碗都洗不干净?”


    林砚气愤的说:“我堂堂一个读书人,你竟然喊我去洗碗?”


    “读书人怎么了,读书人就不食人间烟火了?”


    林砚满脸都是不服气,“那以前这些事都不用我干,凭啥现在要我洗碗?这不都是二嫂的活吗?”


    苏秀禾冷冷嘲讽,“你也说了,是二嫂,不是你媳妇,凭什么伺候你?”


    “娘,你变了!”


    苏秀禾点头道:“对,大家都说是你爹在天上保佑,让我一跤摔进茅坑,把脑子摔醒了,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村子里大多数人都觉得她这一跤摔得好。


    要说觉得摔的不好的,应该就只有自己的几个逆子了,老二除外。


    林砚想反驳,但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咱们这个家里,干活的人才有饭吃。你问问你二哥二嫂,还有你侄女,是不是这样,你要是还指望像以前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话,现在就回书院,不过明年的束脩,你就得自己想办法了。”


    勤劳才能致富呀。


    她绝对不会养废柴的。


    何况老三老四,本身也不是什么学习的料。


    给钱读书,大概率是亏的血本无归的事。


    如果他们真的要闹得跟她决裂,倒也是一件好事。


    老二一家非常整齐的点了点头。


    在他们心里,娘(阿奶)说的都对。


    “那你还是把我卖了吧,我看王老爷家就不错。”他还记得他三岁的时候,镇上的王老爷曾派人到村上来寻小孩,一眼就看上了他。


    说要把他买去当自己的继子,以后为自己养老送终。


    但他的亲娘拒绝了。


    好好的飞黄腾达的机会,就这么被断送了。


    本来他是可以成为小少爷的。


    在林砚的提示之下,苏秀禾隐隐约约的回忆起那段往事,当年镇上的王老爷确实想找个孩子,除了看上林砚,还看上好几个村子里的年纪相仿的孩子。


    “那你知不知道,那王老爷是干什么的?”


    林砚摇摇头。


    “听说过娈童没。”


    林砚一脸茫然。


    这个词,听起来有点耳熟。


    好像从哪里听过。


    “傻子。”苏秀禾用力戳了下他的脑门,“那个王老爷是个专门圈养男童给有特殊癖好的达官贵人们享用的皮条客,你真以为是什么好人?”


    除非是家里真的过不下去的,才会为了钱,把孩子往火坑里推。


    林砚还是原主的遗腹子,怎么可能会舍得把自己的孩子卖给那种人?


    林砚霎时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傻傻的愣在当场。


    他没想到自己惦记了好些年的王家,竟然是……


    “所以,你还要去王家吗?”


    林砚几乎把头都要摇掉,“不去不去,打死我都不去!”


    他堂堂一个读书人,岂能干那种出卖身体的事情?那和娼妇又有什么区别?


    “那还不赶紧把碗洗了!待会跟我们一起下地。”


    林家有二十来亩地,要全都收上来,得花好多天的时间。


    如果速度不快点,万一碰上雨水天气,那就完犊子了。


    “明年我就要参加童生考试,我还要温习,哪能下地?”


    “林砚,你再找借口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滚出去?”上一个这么偷懒的儿子,现在已经被她卖到赌坊干苦力了。


    这个偷懒的儿子,她也不介意送到外面去吃点苦头。


    林砚一看娘的表情,就知道娘这是来真的,他要是不听从的话,就真的要流落街头了。


    搞不好还会被王老爷骗去……


    想到这里,林砚立马把碗洗好,然后跟上家人的脚步。


    林清隽在屋子里一直听着屋外的吵闹声,听到林砚屈服在那死老太婆的淫威之下,跟着一块儿下地去了,就不屑的撇了撇嘴。


    他的手可是用来写字的!


    怎么能用来拿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