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雁过拔毛,发现朱果
    谁也不愿意为了赌上那点多挣点钱的机率,把命搭在里边。


    李博文之前就跟丁珊珊说过,他经常打猎都是往深处走,大山外围经常有人进来,别说猎物,连山菜都少,早已经弄不到什么好东西。


    好容易来一趟,想不空手而归,只能尽量往深山里走,毕竟危险和收益是并存的。


    当然,他只告诉丁珊珊,说他们要往山深处走一些,这次因为带着媳妇,担心丁珊珊有危险他照顾不到,都没打算进太深的地方。


    丁珊珊倒没想那么多,她方向感并不强,知道李博文肯定能怎么把她带进来,怎么把她带出去,就跟在自家男人身后,信步而行。


    而且现在的她,跟以前的她不同,现在的她,可也是身怀内力的高手了呢,这次进山,可是打算多寻么点山货,和打点猎物回去。


    平台里那么大的仓库租着呢,可不是摆设,多少东西装不下。


    现在正值夏季,两人走走停停,暂时没打到什么猎物,但看到好几片地的野菜。


    丁珊珊本着雁过拔毛的宗旨,几片野菜地,基本被她和李博文,给撸了个干净。


    都扔进平台仓库里去了,两人还是双手空空,并肩继续往前走。


    但随着越往深处走,没有了时常有人踩出来的小路,树林也越茂密,四周杂草丛生,只有丝丝缕缕阳光,斜射进来,有些闷闷的,但还能接受得了。


    忽然,丁珊珊耳边,似乎听到了什么动物的咀嚼,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与此同时,李博文似乎也察觉了什么,停了下来,但他不知道,丁珊珊也听到了。


    大手握着媳妇的小手,微微紧了下,示意她不要再往前走了,二人同时停住脚步,四周撒么了一圈。


    只见前方不远处,一只皮毛锃亮的黄色大兔子,正旁若无人地蹲在一堆草面前,咔呲咔呲进食呢。


    刚才丁珊珊听到的动物咀嚼声音,就是这只兔子发出来的。


    夏季草肥,这里已经是深山交界处,这兔子也长得肥头大耳,目测也有十五六斤重,比好吃好喝的家兔,长得都肥。


    都不知道古代,怎么有这么胖的兔子,最重要的是,还让她给撞到了。


    看着前面不远处,对他们的到来,毫无察觉的兔子。


    丁珊珊脑海中,一闪而过,已经出现了好多种兔子的做法,都要流口水了。


    夫妻二人很有默契,丁珊珊立刻从仓库中取出,李博文打猎用的弓箭,递给他。


    李博文接过弓箭,直接弯弓搭箭,目标直指前方不远处的肥兔子。


    看着自家男人射箭的姿势,丁姗姗觉得,出奇的俊帅,若是画面场景切换一下,把这幅画面拿到战场上,自家男人也是一副威风凛凛将军气势。


    谁能想到,瞄准箭下的猎物不是敌军,而是一只兔子呢。


    李博文速度很快,不待丁珊珊多想,快准狠,直接松手,箭矢离弦,速度极快,带过一股风速的气流划过,直中兔子身体。


    刚才吃草吃的正欢的兔子,顿时发出吱的一声惨叫,立刻倒在地上,蹬了几下腿,就没了生息。


    两人来到近前,丁珊珊才不害怕这种场面,弱肉强食,本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他们本来就是进山打猎的,她又不是圣母,看到什么东西都要放过,那还打什么了猎。


    他们又没杀幼崽,这是只成年兔子,吃肉正好,丁姗姗过去把箭拔下来,还给李博文,用手提了提着兔子,足有十五六斤呢,开心的扔进平台里。


    “博文,你真厉害,箭法真准,我们这么快就收获了第一个猎物。”


    “这山里的动物也很肥,时间不多了,我们赶紧往里走走,看还能不能打到别的猎物了,这一天时间,都浪费一半了,可不能白来。”


    见媳妇开心,李博文就开心,还是自家媳妇很有胆色,换做别的女人,看到血淋淋射杀场景,别说捡猎物,说不定都吓得脸色发白,手颤脚颤,不掉眼泪都是好的了。


    但自家媳妇儿却面不改色,还能主动捡猎物,不愧是他的媳妇,不是别的普通女人能比的。


    李博文现在彻底被丁珊珊征服了,看待媳妇儿的目光,都带上了一百八十倍的大滤镜。


    只要是媳妇,怎么的都好,这就是陷入到爱情当中的人。


    点头收好弓箭,陪着丁珊珊,继续往山里走去,但没走多远,在前方不远处,丁珊珊的脚步,又停了下来。


    这次不是看到猎物,而是前边不远处有几棵树,特别显眼的立在那,上面结着红红的果子。


    这果子也就像女子拳头般大小,比正常苹果,都要小上一点,看着特别诱人好吃的样子。


    丁珊珊立刻就犯了馋瘾,要知道,自从来了这里,她基本都没吃过水果呢。


    光忙着家里家外的事了,也没想着在平台里买点,八成身体里都缺维生素了。


    见丁珊珊的目光,就知道她想吃,而且应该是没吃过,也不认识。


    李博文走上前来主动解释,“珊珊,这果子红红的,叫朱果,味道酸甜可口,是可以吃的。”


    “这种果树稀少,山外围没有,要走到大山最里面才可能会有,之前我进山打猎,每次走的路线不同,从来都没遇到过。”


    “想不到,在这里竟然会看到几颗,你在这等我一下,我这就去给你摘果子。”


    既然李博文说了,丁珊珊就点点头,“那我们运气太好了,正好我想吃果子呢,以前我只听说过,都没见过。”


    “原来这就是朱果啊,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遇见了就不能放过,还能带回去给博武和博宏尝尝,你快去吧,这树有点高,你自己小心点。”


    朱果在前主的记忆里的确有,但也真的没吃过,别说家里吃不上这样的好东西。


    就算有,在那种家庭里,那肯定也都是给原主的弟弟留着,她和妹妹两个,别说吃一口,连闻味儿,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