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
    “这天——是不是想下雨?”谢司珩走出医院,眯着眼睛朝天上看去。


    早上时还是一碧如洗的天空,现在却变得阴沉沉的。厚厚一层云挡住了原本灿烂的日光。


    不过气温也因此降了好几度,正好适合赶集。


    宋时清“唔”了一声,低头微微蹙眉,将领口朝后拉。


    过了一个晚上,他身上的那些痕迹的颜色似乎是更深了一点。


    任何一个比宋时清高的人站在他身边,都只需要稍稍朝下扫过一眼,就能清晰地将他领口空荡处露出的所有痕迹尽收眼底。


    宋时清抿紧唇。


    他根本没办法毫无芥蒂地这个样子去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肯定会被人发现的,肯定会有人——


    面前拢下了一片阴影,两只手伸过来,替他理了理领口。


    “急什么,这里没几个高得过你的。”谢司珩调侃道,手下扯了扯宋时清的卫衣帽带,给他系了个蝴蝶结。


    和谢司珩比起来,宋时清当然矮了他一头,但好歹也一米七八的人,在涂山县这个老龄化严重的小地方,还是能鹤立鸡群的。


    宋时清看着他,缓缓压下了心底的不安。


    就算是撞鬼了,该吃的饭也得继续吃,不然死得更快。


    “……我们要打车吗?”他问道。


    谢司珩下楼梯,“不用,集市就在医院后面的老街上,我带你去。”


    才走出几步,他垂在身侧的手就被宋时清主动握住了。


    谢司珩挑眉。但他没去看宋时清的表情,就若无其事地朝前走。


    而身侧,宋时清侧眸看了好几眼谢司珩,确定这人不打算调侃自己,耳廓的热意才下去了一点。


    毕竟算算年纪,他比谢司珩还大两个月。现在却被鬼吓得在大街上要牵人家的手才敢朝前走,怎么想怎么别扭。


    临近集市,人逐渐多了起来。


    宋时清和谢司珩长得好,本就招人。两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人又牵在一起,更是让看过来的人目光中多了几分诧异。


    一开始宋时清还能不在意。


    但渐渐的,无意间看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年轻的女孩子先是茫然,随即恍然大悟般地打量他俩,笑意微妙。


    宋时清哪还能撑得住,手越抓越往下。


    某一刻,就在宋时清要松开的时候,谢司珩却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精确地反握住了他。


    “……谢司珩。”宋时清小小声。


    谢司珩唇边笑意带着点得逞的故意,看着就是没安好心的样子。


    他也不说话,就紧握住宋时清,仗着他脸皮薄,没法在老街上和他闹,装听不见,只悠悠闲闲地朝前走。


    上百年的居民街,众人脚下的青石板不知道是新的还是老的,反正较高的地方已经被来来往往的人磨得光亮。


    两侧矮墙顶上伸出高高低低的树枝,青绿的叶片一摇一晃。


    宋时清和谢司珩顺着并不密集的人流走上坡路,隐隐间,有什么东西在他们两个之间化开了一点点。


    “刺啦——”


    面胚下油锅的声音从身侧的小巷中传来,宋时清朝里面看了眼,只见是一家正在炸糖糕的早点摊子。


    “吃这个?”谢司珩停下问道。


    宋时清也没挑,直接点了头。


    老家这边的很多小店,从原材料到制作成食物,都是自家完成的。像是这家卖的糖糕和萝卜饼,就都是自家田里产的米面和萝卜,味道好,熟客很多。


    掌勺的嬢嬢麻利地一边翻饼一边找钱,递给谢司珩的时候,还笑眯眯地顺着打量了眼宋时清。


    “俩小哥生面儿,外地牙子还是上学回来的呀?”


    宋时清自己用纸包糖糕,“我们是本地的。”


    “听口音不像哦。”嬢嬢有点惊讶,而后又看着宋时清,跟他开玩笑,“多大了,我家女儿顶漂亮嘞,就喜欢你这样干干净净的男孩子。”


    不等宋时清回应,一个声音就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妈你说什么呢?”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端着篮子,快步走上来。


    是早点店嬢嬢的女儿。


    她回头不好意思地看了眼宋时清和谢司珩,又转向她妈妈,娇嗔,“您看不出来他俩还在读书呢。”


    “给么俊的小哥,帮你问问怎么了嘛。不识好人心,错过了回头又跟我哭。”嬢嬢笑骂。


    宋时清默默后退了一步,贴到闷笑的谢司珩身边顶了他一下,示意他别笑了。


    结果谢司珩这狗东西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是哪根筋没搭对,居然抓住他的手,低头嚣张地在他才咬了一口的炸糖糕上,狠狠咬了一大口。


    宋时清看着流出来的芝麻,茫然两秒,随即腾地抬起头。下一刻,他对上谢司珩被烫麻了的神情。


    宋时清:……


    谢司珩别过脸,忍着疼憋笑。


    这时候,他要的萝卜饼也炸好了。嬢嬢用纸两下折出一个三角,给他包起来。


    快十一点,这大概就是她今天做的最后一单早点生意了。


    所以在递过萝卜饼以后,嬢嬢也没了再开火的兴。一边擦台子,一边和宋时清两人聊了起来。


    “小哥,待会也要吃午食了,不然就在我这吃吧。昨晚才挖的新笋,中午菜单上有腌笃鲜嘞。”


    谢司珩和宋时清还真没办法留在这里吃午饭。


    还有两天就是宋老太太出殡的日子,谢司珩的爸妈今早才打招呼说大概中午到。他俩得回去吃饭。


    于是谢司珩摇了下头,“不了。”


    “好吃的诶!”


    早点店的嬢嬢估计是急着招揽生意,听谢司珩拒绝,还以为是看不上她家的菜,赶紧推销。


    “你看那。”她指了指身后木梁上挂的咸肉,“我自己腌的排骨,都是年节时候杀的小黑仔猪,又嫩又香。笋也是,换了往些年,我家的笋早就被那些要结婚的定下做聘礼了,哪留到现在。”


    ……


    宋时清现在听见“聘礼”两个字就不太舒服。


    他垂眼拉了拉谢司珩的袖子,再次拒绝了热情的早点店嬢嬢,朝老街的更深处走去。


    “哎呀,真的鲜呦,俩小哥还不信我。”嬢嬢看着他俩的背影,不甘心地自言自语。


    “你都问他俩要不要女朋友了,人家哪还敢留下。”女儿撩开帘子走出来,将一簸箕新鲜的笋放在了店里的木桌子上,“你看不出来他俩亲亲热热的,牵着手呢。”


    嬢嬢跟不上女儿新潮的思维,没懂。只走过去心疼地拿起一个笋。


    “真是,前几年这时候,咱家的笋早被婚宴定完了。这两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们这些小年轻都不结婚了。”


    刚才她和宋时清说,自家的笋是做聘礼的并非是抬高自家菜的身价。而是涂山这一带的民俗。


    旧社会医疗水平不发达,家家户户的媳妇都想在年节前后最冷的那几个月生孩子。


    自然,结亲的日子就会集中选在三四五月。


    那时候菜不多,办婚宴的时候有什么吃什么。多年下来,正在春夏之交发的新笋就成了婚宴上必不可少的食材。


    久而久之,甚至被加到了聘礼里。


    只是穷人家自己上山挖,富贵家挑着好的买。


    女儿手下麻利地用刀在笋衣上割出口子,剥开笋皮,“也不完全没有啊,昨晚我在山上的时候,一个婆婆就买了咱家两筐笋呢,足足买了两百多斤。这些是剩下来的。”


    早点店的嬢嬢动作一顿:“真的?”


    女儿嗔她,“我还能骗你啊。估计看见咱们家竹林品种好,特意找上来。价钱一点没还,大方呢。”


    嬢嬢一下乐了。


    “那你给别人送到家了没有?两百多斤,至少要摆四五十桌的酒,肯定还缺别的菜。”


    要是能牵上这条线,她家养的猪啊牛啊的,能卖出去好几头。


    “没呢。”女儿叹了口气,“我倒是想帮她送回去,但她带了两个闷不吭声的伙计,力气可大,两下扛上肩就背下山去了,我跑都没赶上他们。”


    “啊。”嬢嬢可惜。


    女儿又拿起了另一棵笋,一边剥一边跟妈妈闲聊,“不过,我听那婆婆说话有点怪。”


    她抬起头回忆了一下,怎么也学不好昨晚那人柔婉又尖细的腔调,索性算了,只捡话跟妈妈说。


    “我问她怎么要这么多,吃不完闷坏了怎么办。她说——


    【这次办得多哩。主家上一次办宴,场面小,只请了自家人。结果太太被人带走了,都没人给他送回来。这次可要办场大的。】”


    “我听她那意思,不像是给儿子操持婚礼,像是谁家的保姆。”


    ……


    早点店的嬢嬢古怪地看了一眼女儿。


    她是土生土长的涂山县人,一听就明白了女儿话中的“主家”是什么意思。


    这是和人签了卖身契的奴仆称呼自己大主子的说法。


    但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哪个人还会这么贬低自己?


    ·


    蒙村。


    天越来越阴了。


    宋翔回到家,火急火燎地开门进去,提上草纸火盆之类的东西放上车,就朝定好的灵堂位置驶去。


    他以为儿子在家,就没锁门。但事实上,宋时清的表哥在两个小时前就被工人叫去了灵堂选址的地方。


    一时间,宋家院门打开,在风中摇摇晃晃。


    吕老三就在这个时候,从小路上晃到了宋家门口。


    这几天办丧事,有些不怕日晒雨淋的东西,全被宋翔放在了院子里。一时看去,他家堆得满满当当的。此时还没有锁门——


    看起来就很适合贼进去摸一圈。


    吕老三是个惯偷了。


    高中时就因为这毛病被退学,后来去北边打工更是被人丢进看守所好几次,不得已才回了家。但即使这样,他也没改掉手上的痒。


    他滴溜溜地看了眼宋家的院子,脚下一步两步的,蹭了进来。


    “……真没人。”他自言自语,一边四下打量,一边走过院子里的那些丧葬品。


    “大老板怎么不给自个妈买点金银器下葬啊,这都是些什么破烂。”


    吕老三呸了一声,捡起一个铜盆,在地上敲了两下,拿在了手里。


    站起来时,他眼角的余光突然扫到了角落里的两个筐子。


    他眼睛一亮,立刻走了过去。


    那真的是两个非常大的竹编筐。


    两百多斤的新笋,将其填的满满当当。上面还另外放了三样东西。


    吕老三第一手就拿起了放在左边筐子上的鹿皮。


    鞣制得极好的鹿皮入手是扎扎实实的柔软,他当年就是在北边皮草厂干活的,打眼就知道这皮的好处。


    毛色鲜亮,手感顺滑,白色斑点清晰,皮层厚且柔软。


    至少是三四年的好雄鹿才能出这样的皮。


    就算不加工,成本价也得大千上万。


    吕老三咂了一下嘴,眼底闪过贪婪的光,当即就把鹿皮收进了自己的皮夹克里。


    本来只是想着进来看看,却没想到能找到这么好的东西。


    一下子赚了大几千,吕老三只想快点离开,因此只是草草看了眼另外一个筐子上的云锦和木盒,心想宋家还挺讲究。


    灵堂用的布还特意去买带绣花的。


    他耸着肩,护着怀里的鹿皮,快步走出院门。


    在那里,一只被捆了脚的大鸟艰难地用翅膀扑腾着朝前挣扎。


    如果吕老三懂点鸟类的品种,他就能认出这只鸟是大雁。


    明媒正娶,三书六礼。


    那东西在梦中问过了宋时清的生辰八字和姓名,占卜说是大吉,已然走过了“纳吉”的流程。


    今天,就是它选定来宋家送聘礼的日子。


    毁了那东西的纳征礼,可不一定有命活下来。


    “滚滚滚。”吕老三踢开大雁,朝外头看了看,确认没人以后,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雨,快要下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