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放纵
    《死亦何欢》全本免费阅读

    破执以后,我性情大变。

    我剪了短发,学会了抽烟,喜欢纹身,但是怕疼,又怕以后后悔,所以在网上买了纹身贴过过瘾,和朋友一起去以前我从来不会主动去的酒吧夜店喝酒找帅哥,还肆无忌惮地将这些不被世俗接受的现状展现在朋友圈,表达我的快乐。

    也不屏蔽老家的人,他们看到了一定会觉得我是堕落了吧,那又如何呢,我已经不在乎了。

    喜欢的衣服也从文艺淑女风变成了中性风,把自己打扮的酷酷的,自信大胆的穿着吊带或者露腰装走在大街上。

    我还迷恋上了男装,为此,我买了一柜子的男装和相应的首饰,将自己打扮成中性的模样。

    回家的时候,二姐笑话我:你看看你,现在跟男孩子似的。都不需要男人了。

    我的状态大好,身体也有了欲求,我在网上买了一些网络小说,并和商家强调一定要带颜色的。于是,我又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重拾了那曾经被我遗弃的东西——兴趣。

    记得初中时,班里一众女生就盛行看《霸道总裁爱上我》、《一日你死定了》等书籍,发小何霞同样也是如此,迷恋的不行。我也挺好奇的,这些书到底有什么魔力,竟让他们如此痴狂。

    暑假我问何霞借了两本,回家看了第一章就坚持不下去了。

    这不就是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的意/淫吗?有什么乐趣?还是我的《红楼梦》香呢。

    如今我28岁了,竟然才发现其中的好来。看了几本,我又复购了一大堆相关书籍,不光迷上了纸片人跌宕起伏的人生,还迷上了书里描绘的人物,更从此爱上了耽美,开始迷恋上了——帅哥的皮囊。

    不在意内在人品灵魂,只注重帅气的皮囊。

    曾几何时,我经常会想:为什么我喜欢叔叔,不喜欢弟弟?

    我对另一半的要求好像只有:对我好和能结婚。

    满足其一,则喜忧参半,抱有幻想,直到失望攒够,最后走向决裂。

    两个条件都不满足的话,即便是天菜帅哥,也不会有任何非份之想。

    在直播间我认识了一个同城才艺男主播,长得像张一山,妆容衣服都很精致,给他打赏了几个嘉年华之后,他便加了我微信约我见面。

    本人比直播间更帅,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我说他像张一山,他说:啊?我有这么丑吗?

    交谈之间,他不断试探我。

    你住在哪里,是自己的房子吗?

    你是开车来的吗?

    我知道他的用意,也并不反感。我只想图自己开心。他也毫不吝啬,争抢着买单,临别之际,他亲了我的额头,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他身上有浓浓的香水味,很香很香,却并不是我喜欢的味道。

    之后我又和朋友一起去酒吧物色帅哥,人群中我看中了一个02年的小奶狗。

    他的艺名叫明月,此时,他正在读大专,寒假兼职营销员,并不是酒吧里的男模,可我却觉得他比任何男模都帅,高挑瘦削,一张白净不加粉饰的脸,一看就是还未涉世的鲜衣怒马少年郎,身上散发着干净而又沁人心脾的体香。

    我给他订台,他给我服务。

    他虽年纪小,却格外体贴。

    我喝醉了跑到酒吧外面透气,他还跑出来到处找我,陪着我,这种被照顾的感觉真好。

    以前,在恋爱关系中,我通常都是服务他人的角色,卑微而讨好。

    朋友还经常调侃我:你是怎么看上老吴的?我看他叫你给他倒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一点都不尊重你。

    我说:可是我就喜欢这样啊,喜欢他我就想能为他做点什么。可是我也给不了什么,只能在这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上多照顾他一点。我很开心。

    朋友还曾打趣过我说:我想找男朋友是让她来对我好的,而不是我伺候他的。

    朋友说她受不了这样,如果端茶倒水,一定要她是被伺候的人。曾经她的前任,就因为她让她男朋友拿个水果给她吃,结果那男朋友没洗就直接拿给她了,朋友火冒三丈,觉得男友不体贴,大吵一架,两人因此分手。

    晚上结束后,我给明月发小费,他还不收。

    他是营销员,不是男模,却提供了比男模还要高级的服务。我心里清楚我对他的定位,我只是贪恋他的皮囊,并不想以后,所以我们的相处本质上只是价值互换。

    我拿了他的手机强行帮他收了钱。

    之后,为了有更私密的空间,我给他定了包间。

    他的衣品很高级,白色长袖衬衫打底,外穿一件蓝色短袖T恤,潮牌项链点缀,清爽别致,再次见面没想到更加惊艳,我很愉悦。

    朋友知道我的用意,很给力地要求玩游戏点歌,创造了很多互动的机会。他喝了不少,说自己实在喝不了了。我酒量本就不好,三两杯已经微醺,借着酒力,我们很自然的接吻了。

    他的吻又香又软又湿又滑又甜。

    我和老吴几乎不接吻,他不喜欢,我也无感,曾困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会想接吻啊?接吻什么感觉都没有啊。

    此时此刻,我终于理解了。

    我第一次体会到吻居然是甜的,香的,想吃糖一样,甚至意犹未尽,又继续亲。

    结束后,我给小费,他一如既往地推辞。

    真傻!

    我在心里笑道:难怪那些老男人喜欢对涉世未深的小女孩下手,完全在自己鼓掌之中的感觉真爽啊。只不过现在换了角色,猎物变成了猎人。

    这段时间,我频繁找他,他告诉我,他是长沙人,追女朋友到的南京,结果女朋友没追到,还没钱,就留在这里挣点钱。

    我问他今后的打算,他觉得南京不好混,不打算留在南京,过年回去就不会再来了,还是留在老家发展。

    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一个月的缘分。

    他要走了,我一点都不觉得惋惜,好看的皮囊到处都是,没了他,还会有下一个的。

    我带他去玩滑翔伞、去买衣服,去吃好吃的。

    他带我去网吧玩游戏。

    在家的时候,我常一边看墨青城的小说《surrender》,一边想象着我把他bang起来,meng住双眼,他恐惧无助地surrender在我脚下的样子,短视频里的帅哥照进现实,想想都觉得开心。

    临别之际,我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