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
    《我在王府摸鱼》全本免费阅读

    “你想做什么?”

    盛冬雪的声音徒然添了冷意。

    蔚皓却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她的情绪变化,他往前走了两步。带着她的手去擦拭她同样白净无暇的脸。

    “冬雪,你的脸上也沾上了一点。”

    他的眼神很纯净,没有一丝杂念,盛冬雪也就放下了戒备,任他接过手帕帮她擦脸。

    蔚皓大概比她要高一个头,微微低头专注的看着她的脸,两个人的睫毛轻颤,都不自觉放轻了呼吸,画面倒是显得有几分温馨。

    蔚皓温热的指腹在她的脸上滑动,似乎是对这种滑嫩的感觉上了瘾,迟迟不愿意放手。

    盛冬雪有点不耐烦了。

    “还有吗?”

    他的动作怎么那么慢!

    “没有,我早擦干净了,只是在摸冬雪的脸。因为很滑,像在摸小香猪一样。”

    蔚皓倒是诚实。

    小香猪?

    盛冬雪恍惚间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猪肉了。

    她拍开蔚皓的手,并没有生气,只是说了句:“你现在脑子不太好用,我不和你计较,但你需要明白,我和你,不是可以随便摸脸的关系。”

    “那我不摸了,但是冬雪可以摸我的脸。我的脸摸起来也很舒服。”

    蔚皓的眼神乖巧又可爱,就像一个想分享糖果的小孩一样单纯。

    他把冬雪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上,力气太大,吧唧一下给了自己一掌。

    “好疼。”

    他倒是真情实感的委屈了起来。

    盛冬雪顿感无语,第一次看见这样碰瓷的。

    她捏住了蔚皓的脸,敷衍的揉了一下。

    “给你揉下,不痛了吧。”

    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耐心,或许是这个叫长赢的傻子长的太好看了,拉高了她的怒火阈值。

    “冬雪,我来帮你削。”

    蔚皓只是看了一会儿她削红薯皮,就自告奋勇主动帮厨。

    看着他那俩被捆的严严实实的手,本着人道主义,盛冬雪的态度是拒绝的。

    却发现蔚皓自己把手上的绷带都拆开了,她拿起来一观察,发现他的手上根本没有什么伤。

    想来也正常,她还没机会遇上个武林高手修炼点内功,踩的那两脚估计只是当时痛。

    而星期天看着傻,其实是个懂事理的好狗狗,对没有仇的人下嘴通常很轻,因此蔚皓的手连皮都没有破。

    至于这些解下来的绷带,估计是赵玉田那个“忠厚老实”的衙役为了博取她的同情,故意给蔚皓包裹的。

    不过,盛冬雪想着,以蔚皓现在的状态,可能都不知道这是在骗她,也就没有计较这件事。

    没过多久,饭菜就做好了。

    红薯甜米粥,辣椒炒兔肉,两个煎鸡蛋,一小碟青菜还有一小碟辣白菜。

    蔚皓吃的很快,但行为举止间仍然带着普通人没有的矜贵气质。

    可他的表情,像是似乎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饭菜一样满足。

    其实,蔚皓以往在王府,什么山珍海味没有吃过,平日还挑剔的不行,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几个被拖出王府的可怜厨子。

    或许是因为他饿了两天,或许是因为破天荒的第一次,这是他自己亲自打下手帮厨做出的菜,潜意识觉得有几份新奇,所以才吃的如此快乐。

    “冬雪,要是能天天吃到这些饭菜就好了,太好吃的。”

    他的嘴角粘着一粒米,满面都是红晕。

    盛冬雪拿着手帕帮他擦了擦嘴角。

    内心暗叹:这孩子真能吃,她能养的起吗?

    蔚皓看起来,比她要壮实多了,刚刚因为厨房热,她帮他换了件稍薄外袍,期间无意碰到他的手臂和腰腹,她觉得那些肌肉都紧致的恰到好处。

    当时她就又生出了些羡慕之意。

    她在现代的时候,天天996,属于勤勤恳恳搬砖人,办的健身卡是三天打鱼三天晒网,倒是真的显得有几分富态。

    如今到了古代,虽然不用搬砖了,可她实打实饿了好一段时间,实打实的饿成了白骨精,她感觉自己可以用肋骨来搓洗衣服。

    要不是这段时间去山里打猎卖兔子赚钱,她现在连饭都吃不起。

    “冬雪,吃完了。”

    乘着盛冬雪发呆的时候,蔚皓已经把饭菜都吃完了。

    盛冬雪点了点头,在她的示意下,蔚皓主动把碗碟叠到了一起,拿着抹布开始擦拭台面。

    这要是让王府的婢女看见,定会觉得是在做梦。

    胆大的还会偷偷问一句:慕小王爷是何时疯的?

    “我来洗碗,冬雪。”

    他把擦拭的亮晶晶的碗碟拿过来给她检查。

    “挺干净的。”

    盛冬雪感觉他没有那些娇贵的脾气,还很懂事,每件教他的事情都做的很好,顿时觉得他顺眼了不少。

    看着蔚皓那期待的眼神,盛冬雪没忍住,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就像平时摸星期天一样,只是他那顺滑的发丝。让她下意识放轻了力道。

    “蔚皓可真棒,人中龙凤啊!”

    蔚皓不好意思的笑了,显出了两个小酒窝。

    如果以前的慕长赢能看见自己此刻的表情,也是会讶异的,他的脸上原来有酒窝这东西。

    星期天斜眼看了一下蔚皓,鼻子里哼了一下,又委屈的看了盛冬雪一眼,谴责了她的喜新厌旧。

    盛冬雪噗嗤一笑,忽然觉得,冷冷清清的屋子里,多一个人也很不错。

    “走吧,为了奖励你,姐姐带你上街买糖吃。”

    其实是她想吃糖葫芦了,等下分两个给蔚皓好了。

    盛冬雪又从她的小破衣柜里翻出来一件黑色的小披风,丢到了蔚皓的怀里。

    “穿上吧,外面凉,你要是又生病了,我那微薄的家底就要被你掏空了。”

    蔚皓却抱着披风发呆。

    “冬雪,这个衣服,我没有找到袖子。”

    盛冬雪这才想起来,她刚刚只教了他如何穿外袍,没有教别的,他不会也正常。

    她一向对听话的傻孩子比较包容,所以又走上前帮他穿外袍。

    却发现他的脖子被刚刚那件褐色的外袍磨出了一些红痕。

    她平时穿的衣服,有那么粗糙吗?

    她探手没入他的后背,感受了一下他里衣的柔软度。

    内心深处直呼万恶的封建社会!

    和蔚皓比,他的衣服就像是高级私人定制,而她的就像是拼夕夕以五毛成团价砍回来的。

    蔚皓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只是感觉她的手带着薄茧轻轻划过了他的后背,带起他的心泛起一阵阵涟漪痒意。

    盛冬雪觉得自己要不是有良知,都想和他换衣服穿了。

    “冬雪,会痒。”

    蔚皓的耳垂都泛起粉色。

    “蔚皓,你这个娇气包,等下还得给你买点香膏擦。”

    那布料太柔软舒适了,盛冬雪恋恋不舍的抽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