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N】哈!切!
    《猫猫不买醉!》全本免费阅读

    汤思并不知道自己猫毛过敏,以前,福利院门口有条大黑狗,偶尔路过,那条大狗会朝他摇摇尾巴,他就蹲下去摸摸它,久久一次,偷藏点肉干喂它,因为他也没有多少肉可以吃,要藏一点得死很多脑细胞,就这样,慢慢地好像也有了点感情。

    就好像,在乌央央的人堆里,突然找到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只可惜,汤思离开的时候还太小,没能力把它带走。

    因为不是好命的狗,那条狗几乎一生都被拴着脖子看大门,连像大黑这样烂大街的名字都没有,汤思试着帮它起过一次,但平日里并没有人喊它的名字。所以,这个名字也只存在于他们两个之间。

    汤思离开福利院那天,它还像往常那样,走近朝他摇尾巴,汤思身上大包小包,只好胡乱地用手肘蹭蹭它,那次,大黑狗没有像往常一样,撒过娇之后就趴下休息,它有点年纪了,或许也预感到离别,一直在目送他。

    脖子上的铁链拴着,它挪动到活动范围的最远处,一直看着汤思。汤思当时有点不太好受,他清楚活下来的艰苦,但如果要用一生的自由来换,他认为自己撑不下去。只好默默祝福老朋友下辈子千万千万,要自由,要更幸福一些才好。

    但那会儿也没像现在这样打喷嚏啊,来的路上还好好的,大概率是浓度不够高,现在他鼻子里像是呛了辣椒水,又痒又辣,连着喉咙都不太舒服了,像是塞了一团沾醋的棉花,忍不住就要打喷嚏,汤思用手掩住口鼻,想要忍着,怕影响到别人。

    猫已经被人带到楼上去了,看来情况是真的危险,人医生什么都没问就抱上去。

    汤思问了洗手间的位置,在水龙头接一捧水洗了把脸。试图减缓不适。

    他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差点没吓晕过去,眼睛有点红肿,鼻尖也很红,像是哭过一样。打喷嚏打的。

    再配上这身湿衣服这湿头发,看着真是有点可怜了,难怪他刚刚就觉得医生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汤思对医护人员有点滤镜,其实他高中的时候,最想学医,无奈学医要选理,汤思理科不好,化学更是他的死敌,而且学医的分数普遍偏高,以他当时的成绩,就算是为了专业去选理也得不偿失。

    他身体是不错的,小时候也不容易生病,就算是流行性感冒他都能好运逃过不中招,一般这种体质一生病就会比较严重。

    印象深刻的一次,八岁的时候,他发了一次高烧,小孩子发烧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一般来说,吃点退烧药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便药就能好,福利院也常备,但汤思的病情来势汹汹,第一天就烧到三十九度,自己找了退烧药,吃完之后退了两小时又烧起来,灌热水闷被子不管用,浑浑噩噩地度过一天。

    第二天已经下不来床,汤思印象中,当时很困很难受,全身都痛,脚底很烫,手心也烫,但身上却发冷,胸口憋得慌,眼眶也很酸,其实没有很多人发现,因为他生病不闹,安安静静的,就只是躺在床上睡觉。当晚,院长终于发现他不对劲,温度计一量,四十度了。

    汤思那会儿已经糊涂了,只听到耳边好像终于有声音了,真好。

    就像一个沉默了很久的人,总是盼着有人能跟他说说话,实在太安静了,开始觉得孤单了,所以哪怕是不出声,听听呼吸也好,只要有人在这里。他就不会害怕。

    “不行啊,四十度要烧坏的。”

    “得上医院。”

    福利院几百米处有一个类似药房又类似诊所的地方,不太正规,听说是村里人开的,信誉还是不错的,算是垄断性经营。汤思帮院长跑过腿去那里买药。

    但老院长没有把他带到药房,而是直接去了镇上的小医院。

    一路上汤思是被抱着的,脚步有点急,一颠一颠的,说实话不太舒服,后来上了车,也是抱着的。高烧不退,虽然身体上很难受,但他心里却想让这段路长一点。或者直接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也不会有很大意见。

    说到底汤思是个很害怕孤独的人,童年的经历不足以让他变得坚强,当时都烧得不清醒,他想的却是,如果一定要死,希望就不要让我自己独自面对了。

    可以的话,能不能有个人,在他弥留之际,拍拍他的背,告诉他,还会再见的,来世会幸福的啊。

    心愿未达。再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有点消毒水味的床上打吊瓶,灯光是不太刺眼的冷白。灯泡有点年头了。

    “醒啦。”一位穿着白大褂的阿姨对他说,脸上有一些不太明显的皱纹,笑起来挤在了眼角周围。

    白大褂阿姨又摸了摸他的额头,眼神似乎还是有点忧心,“还是没完全退烧。”又给他把打完的吊瓶拆下来,换了新的吊瓶。

    汤思当时喉咙很痛,嘴巴又干,说不出话来,懵懵懂懂地看着她。

    不知道是好是坏,汤思没上过医院,只在电视上见过医院的样子。孤陋寡闻贯穿他的年少时光。

    “你们院长先回去了,等你病好了会来接你。”她说。

    汤思点点头,对着医生扯出一抹笑,院长告诉过他,大家喜欢开朗的小孩。

    福利院可远远不只他一个人,何况汤思起码四肢健全,智力正常,不需要那么多关注,院长也有自己的家人,肯定要回去忙的,不可能在这里陪他。

    穷地方的人大多对医院有点天然的抵触,不到万不得已不上医院,自己给自己当医生治病,最多上药房买点药,好了是本事,不好就再等等。心里认定总会好的。

    所以镇上的医院医生少,病患也少,往复循环,很少医生愿意到小地方,小地方的人不愿意上医院治病,医疗迟迟发展不起来。

    汤思是小孩子,又还发着烧,所以住在医院的几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关注。即使很渺小又短暂,但从未有过。

    会有护士频繁地帮他量体温,那位医生阿姨会在饭点帮他带饭,会叮嘱他一定要多多喝水,会在下班之前过来看看他,陪他说说话问他今天感觉怎么样,还会有人在睡梦中帮他掖好被角,掖好后轻轻在被子上拍两下,像是安抚。汤思自从第一晚之后,就故意不盖好被子,竖起耳朵等待,努力地装作呼吸平稳熟睡的样子,他很擅长装睡。

    被爱是需要天分的,可能也需要条件,汤思很早就清楚自己在这方面是负分。

    就像有人天生方向感很差,有人五音不全唱歌难听,有人做饭不好吃,都是没什么理由的事,无法改变的事,但倒也无伤大雅。

    汤思从出生就不讨人喜欢。

    实在太缺了,又太想要了,不知道爱是什么形状的,所以只要有这么个迹象让他感受到关心,即使不算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爱,他也照单全收了。并乐在其中。

    病好得太快,汤思意犹未尽,出院的时候心里酸涩感十足,甚至要掉下眼泪来,明明才几天而已,他却像是割舍了什么在心里生根的东西。

    这份对关心的怀念和对医护人员的感激延续至今,汤思后来又看过很多医生主题的文学作品,还写过主角是医生的小说,滤镜就更深了。

    以至于刚刚进动物医院,看到那位胸口上挂着猫爪形状金属铭牌的医生时,第一反应就松